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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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

... 提名的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 ... 立法院 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立法委員席次分配:(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

每縣市至少一人。

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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