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認證 - 臺科大化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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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碩、博士學位考試辦法. (2) 博士班資格考. (3) 校際選課辦法. (4) 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 (5) 學生轉所辦法. (6) 博士班出席研討會國際會議. 跳到主要內容區 ::: 首頁 相關資訊 教育認證 自評報告 研究所認證 9.1研究所入學評量方式     本系研究所碩士班之招生管道有:一般入學、甄試入學及外籍生之申請入學。

其各別之詳細資料詳如表基-2所示(詳見前述之”壹、基本資料”)。

          一般入學的新生,需於每年的3至5月,參加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共三科,包括「工程數學」、「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及「化工熱力學與動力學」。

          甄試入學的新生,需於每年的10至12月,提出申請資料,接受「書面資料審查」,其中在學成績佔45%、專業表現佔45%、英文能力佔10%,及參加「口試」。

評分標準為書面資料審查成績佔70%,口試成績佔30%。

        外籍生之申請入學,其錄取標準則考量申請人之學業成績及英文能力。

  9.2教育目標   9.2-1教育目標   本校之校、院教育目標已述於1.1及1.2節。

配合本校之校、院教育目標,本系研究所之教育目標為培育具備「專業知識」、「研發才能」、「優質態度」、「永續素養」之化學工程技術及研發人才,以肩負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環境保護與社會永續發展之責任。

    9.2-2核心能力   為了達到本系研究所訂定之教育目標,依據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規範,訂定研究所碩士生在畢業時,需具備之教育核心能力如下: 1.     核心能力一: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

  2.     核心能力二: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3.     核心能力三: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4.     核心能力四: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

  5.     核心能力五: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能力。

  6.     核心能力六:良好的國際觀   7.     核心能力七: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8.     核心能力八: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9.2-3教育目標與畢業生需具備之教育核心能力間之關聯   本系研究所教育目標與畢業生需具備之教育核心能力間之關聯性如表9.2-1所示。

  核心能力1,主要與教育目標中的「專業知識」有關,核心能力2、3、4主要與教育目標中的「研發才能」有關,核心能力5、6、7,主要與教育目標中的「優質態度」有關,核心能力8,主要與教育目標中的「永續素養」有關。

詳細之關聯性分析,亦請參見後述之規範9.5---課程之組成專節中的表9.5-2。

    9.2-4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形成機制   本單位為系所合一單位,本系研究所之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形成機制,請參見前述之1.3-4節、圖1-1、及表1-2。

本系研究所之中長程發展計畫與系教育目標之關係,詳見1.3-5節。

    9.2-5研究所學生課程與教育目標之關聯性   本系研究所學生課程與教育目標之關聯性如表9.2-2所示。

「專業課程」主要可培養學生之核心能力1,「專題討論」課程主要可培養學生核心能力1、2、6、8,而「畢業論文」主要可培養學生核心能力1-8(即所有之八項核心能力)。

詳細之關聯性分析,亦請參見後述之規範9.5---課程之組成專節中的表9.5-2。

  9.2.6保證達成研究所教育目標之有效評估方法   本單位為系所合一單位,保證達成研究所教育目標之有效評估方法,已述於1.4節。

9.3學生   9.3-1化工研究所成員及學生相關資料說明   1、本單位為系所合一單位,化工研究所成員主要包含三類:(1)教師(2)行政人員(3)學生。

教師共有31位(教授22位、副教授3位、助理教授5位、講師1位)。

本系另聘有兼任教師7位,都具碩士以上學位及豐富之工程實務經驗之著名專家學者;行政人員包括組員1位,襄助系務工作;技士5人、助理技術師1人、技工2人、工友1人、及助理管理師1人,分別協助處理本系出納、實驗設備管理、網路管理、環安衛、公文傳送等庶務處理等工作。

成員統計分析如規範2學生專章之表2-1所示。

96學年度碩士班學生179人(其中含外籍生11人),博士班學生70人(其中含外籍生25人)。

             碩士班學生在規定年限(最多四年)內滿足下列各條件者授予碩士學位:(1)修滿研究所課程二十四學分及專題討論二學期、(2)任選二門核心課程修習且成績及格者,方可參加學位考試、(3)通過論文考試。

  博士班學生在規定年限(最多七年)內滿足下列各條件者授予博士學位:   滿足下列各條件者授予博士學位:(1)修滿研究所課程四十二學分(已具碩士學位者,其碩士階段之修課學分至多可抵免二十四學分;換言之,博士階段之修課學分至少十八學分),專題討論六學期、(2)通過資格考試、(3)通過論文考試。

         本單位為系所合一單位,化工系研究所近六年來招生和授予學位之統計分析資料如規範2學生專章之表2-2所示,平均授予碩士學位約70-80人/每年,博士學位約3-10人/每年。

本系截止民國96年止,總共畢業碩士生1127人、博士生91人。

    2、招生方式      本校依入學考試、甄試及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等方式,招收一般生及在職專班生之碩士、博士班研究生。

化工系目前無在職專班。

甄試招生訂於每年十一、十有二月間舉行為原則,碩士班招生考試訂於每年三至五月間舉行為原則。

化工系碩士班甄試名額每年四十一名,考試每年四十名(上述名額,不含申請入學之外籍生)。

博士班入學有碩士生逕行修讀、甄試、考試等方式,每年名額合計二十名。

    3、轉學/轉所、輟學生相關規定      本校未開放轉學招生;自96年度開始接受轉所生(附件9.3-1)。

近年來本系轉所、轉學生人數統計分析況如表9.3-1所示。

  輟學生處理方式係依據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學則(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2)第五章規定:學生休學、復學、退學事宜等規定辦理。

本系近六年期間,輟學生人數暨其背景統計分析(學生無法持續學業的理由)如表9.3-2、表9.3-3、表9.3-4所示;學生無法完成其學業的主要原因在於「逾期未註冊」及「其他(如服兵役)」。

  9.3-2配合達成研究所教育目標之規章與制度          為達成本系研究所四個教育目標,本系依據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各項學則,辦理學生入學、休學、復學、退學、轉所及畢業等事宜。

主要規章及制度共有35項,包括大學學則、輔導辦法、轉學、轉所辦法、學分抵免規定、系學會組織章程、社團活動辦法…等等;本單位為系所合一單位,這些規章制度與本系研究所教育目標間之關聯性詳列於表9.3-5中;各規章、制度及辦法等詳細內容亦均列於附件9.3-1~9.3-12,及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1~附件2.36之相關附錄。

  1、修課規定   碩士班學生在規定年限(最多四年)內需修滿研究所課程二十四學分及專題討論二學期,其中需含二門核心課程。

博士班學生在規定年限(最多七年)內需修滿研究所課程四十二學分(已具碩士學位者,其碩士階段之修課學分至多可抵免二十四學分),專題討論六學期。

  2、論文研究       為建立和強化專業知識、研發才能、建立終身學習信念及專業與倫理之責任感,「論文研究」為本系研究生必修課程,並需通過論文考試,始能取得學位。

  3、規章與制度       為了建立同學之專業知識暨研發才能、鼓勵同學之學習意願、提昇其學習效率、拓展眼界和興趣、強化教學效果,達成本系研究所四個教育目標,本校暨本系訂定有相關規章、鼓勵措施和評量辦法:   一、校定規章   (甲)學生部份:   (1)碩、博士學位考試辦法   (2)博士班資格考   (3)校際選課辦法   (4)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   (5)學生轉所辦法   (6)博士班出席研討會國際會議     (乙)教師部份:   (1)課程評量辦法   (2)教學獎勵辦法   (3)導師輔導學生實施辦法   (4)導師輔導活動費運用辦法     (丙)評量辦法:   (1)專業課程教學成效調查表     二、系定規章   (1)博士學位考試辦法   (2)博士班資格考   (3)專業課程教學成效調查表   (4)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研習辦法   (5)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9.3-3持續有效的執行學生學習輔導與評量   為達到有效的執行學生學習輔導與評量,本系有下列作法:    1、論文考試:每位研究生均需進行論文研究,以強化專業知識、研發才能、建立終身學習信念及專業與倫理之責任感,並需通過論文考試,始能取得學位。

  2、明確訂定「教學大綱」及「教學進度」   授課教師於開學一個月前,填寫教學大綱、教學進度、教科書、參考書、教學目標,並公佈於網站上供同學參考   3、每學期每一課程均實施『教學評量』,以作為老師教學改進的參考。

  教師們常以教學評量統計作為教學方法、教材內容、教學進度與學習評量方法之檢討改進的重要參考;教師們可以經這些意見反映,有效的改進其教學品質。

本校『教學評量』問卷內容己經多次由校內外教育專家改良設計,於每學期期末考前,開放給學生上網填寫教師課程意見調查統計表。

  4、輔導加退選及二次退選   根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選課須知」學生選課分為初選、加退選、及二次退選。

初選安排於上學期期末辦理選課;加退選安排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辦理;二次退選安排於每學期期末考前辦理。

導師可以根據學生歷年的表現,針對學生所選課程和學分數作必要的指導。

  5、隨時反應出席與評量的表現   授課老師隨時注意學生上課出席及課堂上的狀況,對成績落後者給予鼓勵與敦促,並及時反應給導師,由導師對特定之同學加以輔導。

  6、提供課外諮詢   教師平時除了課堂上的授業、解惑外,每週需至少提供2小時的officehour(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表2-9)以提供學生對課業及其他問題的諮詢,使學生在其他成長的過程中可以得到適當的幫助。

  7、師生座談   為充分瞭解同學在學習及生活上的問題,以及同學間各項活動的動態,本系每學期舉行師生座談,由系主任主持。

   8、鼓勵學生交流與擴展學習領域   本系鼓勵學生修習雙聯學制等(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6),並鼓勵學生跨系(學程修讀)、跨院、跨校選修課程(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7、附件2.8)與獎勵表現優異學生出國研習(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9),以擴展學生學習領域,並充分指導及追蹤學生學習成果。

  9、清寒助學金   本系 徐永錢 老師捐助一筆技轉款項,結合系上部分之導師費,成立化工系清寒助學金,供低收入家庭同學申請(每人每學期兩萬元,每年助學金金額共三十萬元)。

另外,低收入家庭同學亦可優先申請系上或校內之工讀(每年工讀金額為四十萬元)。

  10、結合諮輔組和衛生保健組之專業諮詢服務   導師輔導制度除針對同學課業上的專業輔導外,並對學生生活上所遭遇的種種問題加以追蹤,務期營造出一個能讓學生專心求知的教學環境。

各班級導師針對學生生活或感情問題或家庭問題,以過來人的經驗來剖析問題癥結或基於師生情誼提出建議給予導生參考,並會針對問題的特性進一步建議是否需要專業諮詢服務(轉介至學務處諮商輔導組、衛生保健組等),並由導師持續追蹤後續輔導事宜(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表2-11、表2-12)。

衛生保健室每天下午均有醫師駐診,免費為同學看診。

規範2學生專章之表2-14為95學年度上學期之門診時間表   11、擴展國際視野   為擴展同學之國際視野,本系訂定有相關學生出國研習(交換學生一學年)之辦法;另系上有數十位外籍生(詳見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10:「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就讀,同學們亦有相當多的機會在執行專題研究時與外籍生進行交流。

目前本校已與捷克5所大學及美國1所大學簽訂實質之交換學生協議,參與交換學程之同學可在友校修習一學年之課程,僅需繳交本校學雜費,不需再在國外大學另繳學雜費;國外大學亦同意盡量協助解決交換學生之住宿問題。

本校亦有一定名額之出國研習獎學金供同學們申請。

    9.3-4能確保學生如期完成所有畢業要求之指導措施及辦法   1、畢業學分包括必修、選修學分,課程依年級做合理的分配,以確保學生能妥善依興趣規劃學習,如期畢業。

  2、每位教師本平均指導三位研究生(每年),在論文研究、課程修讀、日常生活上給予輔導。

(論文指導教授亦為生活導師)   3、對論文研究主題與興趣有更動的研究生,本系有研究生更換研究室(指導老師)辦法,使研究生可以在較有興趣研究主題與學習環境下,如期畢業。

  4、研究生助學金   本校提供每一位 全職 博士生助學金(平均每人每月一萬伍仟元),另優秀碩士生每人每月一萬元,讓研究生可專心學習,如期畢業。

    9.3-5重考生、轉所生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   1、轉所: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研究生申請轉所辦法」(附件9.3-1)研究生得申請轉所,申請以一次為限。

  2、抵免學分: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範2學生專章之附件2.14),   (1)本校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及轉系之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2)核可之抵免學分數不得超過規定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含),但於本校取得之學分數,不受此限;新生申請抵免學分後,得視情況提高編級,但至少須修業一年始可畢業   (3)不論抵免學分多寡,每學期所選學分數,應至少達該學期下限學分規定。

      9.4教學成效及評量   9.4-1學生在畢業時所需具備之核心能力   根據本系研究所的教育目標,我們認為學生在畢業時應具備下列八項核心能力,如表9.4-1所示,   1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

  2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3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4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5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

  5良好的國際觀。

  7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8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本單位為系所合一單位,本系研究所學生核心能力的建構流程,如規範3教學成效及評量專章之表3-2所示,主要是以校院的發展目標為依據,以工程教育認證核心能力的基本規範為準則,由所的工程認證推動小組參考學習與教學評量先初步擬定後,與工程教育認證諮議委員會以及校友等外部諮詢委員討論,再由所工程認證推動小組修正訂定,之後再經過所課程規劃小組會議與所務會議的討論後通過。

    學生核心能力與研究所教育目標間之關聯性如表9.4-2所示,其中第1項核心能力的培養目的即在教育學生具有完備的專業知識,第2、3與4項核心能力的目的主要在於培訓學生的研發才能,第5、6與7項的目的主要在於培養學生優質的學習、工作與生活態度,第8項核心能力的目的則主要在培訓學生具備全方位的永續素養。

    本所學生核心能力與AC2004+核心能力之關聯性如表9.4-3所示,顯示所擬定的每一項能力均與AC2004+所規範的項目各自相對應,符合要求。

    9.4-2學生核心能力的培養方式、評量方法、及評量結果   9.4-2-1培養方式   經由歷年會議的討論與修正,本所對學生核心能力的培養方式主要有(1)包含必修與選修專業理論課程的教學、(2)強調注重思考、表達、溝通與討論之授課方式、(3)部分課程以小組方式進行教學,訓練團隊合作與報告的能力、(4)規劃與開授多種不同領域的選修課程、(5)招收外籍學生,並規劃與開授多種不同領域的專業與選修之英語課程,以英語授課,提升本地學生的國際觀、(6)指導畢業學位論文,訓練學生整合專業智能、具備創新思考、獨立解決問題以及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與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同時培養學生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7)開授專題討論,以提供學生認識時事議題、了解產業界並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之機會,並培養學生良好的國際觀及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8)不定期的參訪,以加強學生對產業界的認識與興趣,了解如何學以致用。

學生畢業時所需具備各核心能力的養成方法說明如表9.4-4所示。

表9.4-5所列即為授課教師對各研究所課程的內涵預期所能培養學生的核心能力項目,說明本研究所開設的課程,均是為了培養學生具備各種核心能力所規劃的。

  基本上,本研究所開設的必修與選修專業理論課程主要是為了培養學生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所設計,並同時藉由多種不同領域選修課程的開設,使學生具備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基礎能力。

  其次,於專題討論課程中安排不同領域的國內外學者專家分享其如何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的研究經驗,可使學生能在持續培養基本專業知識與研發才能之核心能力的同時,亦能培養永續素養,具備良好的國際觀與終身自我學習與成長的核心能力。

  最後,學生於修業期間,藉著對於畢業學位論文主題的不斷鑽研、努力與突破,可持續培養並加強八項各種的核心能力,成為兼具專業知識、研發才能、優質態度與永續素養的科技達人。

  圖9.4-1所示為授課教師對全部課程內涵與所欲培養學生核心能力的關聯統計圖。

圖中的數據是將表9.4-5中教師所回答對各課程可培養學生的各該1-8項核心能力,將其關聯性程度(分為0-5共6級;0為完全不相關,5為最相關,即數字愈大表示愈相關)分別加總,除以教師回答該課程核心能力的問卷數(未回答者不計),即為授課教師對全部課程內涵與所欲培養學生1-8項核心能力的關聯性看法。

  圖9.4-1之1-8項核心能力與課程內涵的關聯性程度分別為4.8、1.5、1.2、1.6、0.9、1.1、0.6、及1.3。

因此,我們所規劃課程與核心能力的培養的關聯性中,以核心能力1(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與課程內涵之關聯性最高(平均關聯性=4.8);核心能力7(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與課程內涵之關聯性最低(平均關聯性=0.6)。

其餘六項的核心能力2-6及8,其與課程內涵之關聯性亦偏低,平均關聯性在0.9-1.6之間。

一般而言,核心能力2-8,是以「專題討論」課程及「畢業論文」撰寫,為主要的培養方法,而非透過「專業課程」之修習。

  圖9.4-1亦顯示,核心能力4(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與課程內涵之關聯性位居第2(平均關聯性=1.6),但仍關聯性偏低;核心能力2(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及核心能力8(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分居第3及第4(平均關聯性分別為1.5及1.3);核心能力3(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位居第5(平均關聯性=1.2);核心能力6(良好的國際觀)位居第6(平均關聯性=1.1);核心能力5(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位居第7(平均關聯性=0.9)。

    9.4-2-2評量方法   經由多次會議的討論與修正,本所對學生核心能力的評量方式歸類有紙筆測驗、指定作業、實作表現、課堂問答、上課表現、課堂出席、個別晤談、書面報告、口頭報告、學生自評、問卷調查、專題研究、參訪實作與行為觀察等14項,表9.4-6所列為評量各項學生核心能力的方式。

    9.4-2-3評量結果   依據上述的各種評量方式,我們評量學生核心能力培養的成效。

評量的結果主要分為學生學習成績、學生學習成果與教師教學成效評量三大類,並以此評量結果作為本所持續改善教學工作之依據,檢視各科目的教學目標、內容與授課方式的設計是否需要修改,並檢討整體課程規劃的完整性與縱橫相關性,以符合本所的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的養成。

同時也據此持續修正各課程的評量方式以及問卷調查和教學成效評量的方法,使評量的結果能更確實反映我們的教學成效與學生學習成果,使本所的教學與課程改進機制能建立在正確的回饋與評核資訊而更趨完善。

  9.4-2-3-1學生學習成績   表9.4-7所列各課程近五學期來的學生修課成績情形,所有科目的修課平均成績則維持在79.3-83.3分左右。

其中,如輸送現象、高等化工動力學、高等化工熱力學、高等物理化學與高等無機化學等課程由於為必修基礎理論課程,要求學生奠定良好的專業知識基礎與學習態度,因此對學生修課成果的評量上要求較為嚴格,平均成績較低。

也因為本所教師對於基礎課程與核心能力的嚴格要求,學生在奠定良好的專業知識基礎與優質學習態度後,對於選修課程的學習,大多數均能有較高的成績表現,顯示學生除了具備基本的專業核心能力外,也能兼具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基礎能力。

此外,由學生專題討論的成績表現,顯示具備專業知識、良好的國際觀及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此表並未顯示畢業學生修習學位論文的成績,不過由於本所對於學生畢業論文的要求嚴謹,因此所有畢業學生均代表已具有八項各種核心能力,兼具專業知識、研發才能、優質態度與永續素養。

    9.4-2-3-2學生學習成果   對於學生學習成果的評量,我們依據在校生、應屆畢業生、與校友的意見調查來佐證分析。

問卷調查評分的最高單位積分為5,最低為1。

表9.4-8(圖9.4-3)為全部在校生對於研究所課程與核心能力之關聯性問卷調查結果,包含各課程的詳細調查結果與全部課程的平均關聯性調查。

表9.4-9(圖9.4-4)則為應屆畢業生對於研究所全部課程與核心能力之平均關聯性問卷調查結果,其中以「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的核心能力被認為與全部課程的關聯性最高。

比較表9.4-8與表9.4-9此二調查結果的平均關聯性,可發現應屆畢業生對於自己所具備各項核心能力的信心均比在校生生大幅提升,尤其是「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與「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等三項核心能力的關聯性都提升了至少1.2個點數,顯示學生在經過完整的專業課程以及畢業學位論文的研究與論文撰寫訓練後,確實能在畢業前達到的最佳的學習成果,不僅具備專業知識與研發才能,還兼具優質態度與永續素養。

  將表9.4-8和表9.4-5教師所訂定的課程與核心能力之關連性相比較,發現在校生與教師對於課程與核心能力的關連性大體上都一致的認同,顯示學生的學習成果已達到本所教師所期望的。

二表中,唯一較不ㄧ致的是真空薄膜工程與化學氣相沈積與應用二課程,學生認為所學習到的專業知識程度,與教師所期望的有所落差,此評量結果將做為未來教師教學之參考。

  表9.4-10為研究所校友對於研究所課程與核心能力的問卷調查結果。

對於教育核心能力的重要性和助益性之調查,校友幾乎都認為此八大核心能力對於其目前的工作具有高度重要性,顯示高度認同本系研究所擬定的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其中又以「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以及「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被認為最重要,而這些能力多數的校友們普遍認為研究所二至七年的課程及專題研究訓練已幫助他們獲得,再次證明本所所規劃的課程確實能幫助學生培養重要的核心能力。

  此外,校友們也普遍認為研究所課程及專題研究訓練已幫助他們獲得「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以及「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不過,調查中也仍有一小部分校友反映本系研究所的課程在培養學生「良好的國際觀」的能力方面未能有極大幫助,顯示我們在授課的方法與課程的安排上尚需加強與改進。

  對於表9.4-10中核心專業課程、專題討論及畢業論文的助益性和學習成效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的學生認為本所的「畢業論文」課程對於其目前工作的重要性最高,其次依序為「高等物理化學」、「高等有機化學」、「高等分析化學」與「高等化工動力學」,其中又以「畢業論文」被學生認為其學習成效最佳,其次是「高等化工動力學」。

因此,顯示本所藉著指導學生畢業論文,確實能訓練學生整合專業智能,並具備研發才能、優質態度與永續素養。

於學習成效調查中,學生對於「高等無機化學」與「專題討論」課程的不滿意度偏高,同樣顯示未來我們在授課的方法與課程的安排上需加強與改進。

  僱主及業界的相關調查問卷之統計結果,我們將於委員實地來系訪評時,提供該項資料。

    9.4-2-3-3教師教學成效評量   表9.4-11所列為研究所學生歷年來對於各專業課程的教師教學成效調查結果。

此調查為每學期結束後,由所上或學校統一對學生針對各個專業課程所作之教學意見調查,調查結果不公開,僅供教師參考,以作為教學改進用。

調查內容主要是針對教學相關事宜、教學總評、助教之評估與學生自評四大項進行評估;評分的最高單位積分為5,最低為1。

其中第一項教學相關事宜包含任課教師之出席率、任課教師之準時性、課程內容之安排與準備、講解表達之方式及效果、教學認真程度、回答學生之問題及討論、教材之選擇與使用、作業之指派及討論、考試之內容、批改及討論、教師對學生的態度等評量。

第二項教學總評主要是針對學生修課的收穫與教師的教學成效進行評量。

第三項助教之評估主要是針對助教上實習課的態度、回答問題及批改作業之認真程度及助教的幫助程度進行評量。

最後一項則是學生對自己認真與努力程度的評估。

由於本所每學期必修課程的授課教師不盡相同,如「輸送現象」、「高等化工動力學」與「高等化工熱力學」,因此這些科目所得到的教學成效調查也會因學期而有所變動。

  至於選修課程,均為兩年一開,基本上授課教師更動不大,因此教學成效調查也幾乎變動不大。

整體而言,歷年來每學期所有專業課程的平均教學成效均維持在4.0–4.3間,顯示學生對於本所老師教學的成效都維持高度滿意。

歷年的調查結果中,教學成效滿意度最高的有「高等化工熱力學」、「高分子材料」與「多變數控制」(4.7),其次為「製程整合與電腦輔助設計」、「數值方法與應用」與「高等應用熱力學」(4.6),除「高等化工熱力學」外,大多數為專業選修課。

    9.4-3課程之發展與改進   本系成立於民國六十七年,目的在於培養工程設計、材料科技、能源科技、生物科技、環境工程、儀器分析、應用化學及系統模擬與控制之人才。

課程方面除授以基本理論外,特別加強實習課程,培養實用技術,以配合科技產業對高級技術人員之要求。

本所大學部自民國六十七年開始招生,招收二年制學生及四年制學生各一班。

二年制招收專科學校相關學科畢業生,接受兩年之專業知識與技術訓練,修畢七十二學分後授予學士學位;四年制主要招收高職相關學科畢業生及部分高中畢業生,接受四年之專業知識與技術訓練,修畢一百三十六學分後授予學士學位。

本系研究所設有碩士 班及 博士班,分別於民國六十八年及七十二年起招生,招收本校及其它大專院校相關科系之優秀畢業生,培養高級工程技術人才,以配合國家經建之發展。

碩士班研究生須修習研究所課程二十四學分及論文六學分,博士班研究生須再加修研究所課程十八學分及論文十二學分。

  本所的課程是依據校院的發展目標與學所的教育目標,並參考國內外相關系所的課程規劃與產業的發展趨勢所制定。

基本上本所的必修專業理論課程與國內外大學的課程相似,並規劃多種不同領域的選修課程,以因應化工產業多元化發展的世界趨勢。

此外並為了培育科技實作人才,特別強調實習與實務專題課程,以強化學生的團隊、務實、整合、研究與解決困難能力;同時制定專題討論課程,以提供學生認識時事議題、了解產業界並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之機會。

  本所目前的課程乃是經過歷年來多次的會議討論與改進而制定的。

本單位為系所合一的單位,本研究所課程的改進機制如規範3之圖3-7所示,以系所工程認證推動小組、系所課程規劃小組與系所務會議為課程制定的核心單位,透過校院發展目標、工程教育認證諮議委員會與校友問卷調查的意見作為外部諮詢指導的參考,並透過學生學習成績的評量、學習成果問卷調查的結果以及教師教學評量的結果作為內部雙向評核的參考。

所工程認證推動小組彙整外部諮詢指導與內部雙向評核的資料與意見後,提交所課程規劃小組討論,規劃小組委員討論後提出具體的改進方案或建議後,最後提請系所務會議進行決議。

  例如於96學年度第一學期時,本所即透過此課程改進機制,擬自97學年度起增加分析化學與奈米化學二課程的開授,已分別加強學生的專業科學知識的核心能力,以因應新興科技與產業的發展與人才需求。

  對於本所課程改進所採用的學生學習成績評量、學習成果問卷調查以及教師教學評量的內部雙向評核資料,以及校友問卷調查的外部諮詢指導意見已於前節(3-2)中說明,而來自工程教育認證諮議委員會的外部諮詢指導意見則將在委員實地訪評時,我們會提供詳細的相關資料。

    9.4-4教學設計與評量之成效對照基準   本系研究所每一課程的設計主要是由授課教師或所課程規劃小組依據學生原有的知識與能力、基礎課程的必要學習內容與目標、進階課程的學習目標、科技新知、產業需求,並隨時配合學生的學習興趣、成效與意見而達成。

每一課程均明確訂定教學大綱、課程要點概述與目標、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要求、進度與評分方式(詳見規範4)。

此外各課程也由主要授課教師訂定課程內涵與達成研究所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之比對表(如表9.4-5),並於期末和學生的學習評量做比較,以做為檢視教學成效以及教學設計之優缺點的方法,並作為持續改進教學機制與設計之依據。

  如前節(3-2)中所作之說明,教師所訂定的課程內涵與達成學所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之比對關係表中分為五個等級,最高單位積分(關聯性)為5,最低為1;而學生核心能力的評量結果中除了學生的學習成績以分數(總分為100,表3-9)作為呈現外,其他學生的學習成果(包含在校生、應屆畢業生、與校友的意見調查表,表9.4-8~表9.4-10)與教師教學成效評量(表9.4-11)均亦是以五個等級分來呈現(最高單位積分為5,最低為1),因此教學設計與評量成效之基準二者一致,可方便對照。

本所教學設計與評量成效之對照結果已於(3-2)節中呈現並做說明。

    9.4-5持續改善機制   本所未來教學方面將秉持下列的原則發展本所的特色:   1、提供學生人文素養薰陶之環境。

  2、基礎與實務課程並重,培養專業技能。

  3、開授系列選修課程,提供多元化發展。

  4、更新教學實驗設備,改善教學環境。

  5、加強實務專題研究。

  6、強化新能源、節能、材料、生物技術、環保、工安、衛生等教學。

  7、規劃新課程,因應未來產業需求。

  8、持續推動國際化,拓展外籍研究生來源,陶養學生之國際觀。

  9、培養終身學習之觀念及自我學習之能力。

    過去數年來本所在教學成效上已獲良好的成效,未來的發展將在既有的基礎上,針對未來產業的需求,持續改善本所的教學績效,並逐年依所上的發展方向,新聘年輕且具有發展潛力的人才,加入本所的行列並開授尖端課程;例如將由近年新聘任的陳良 益助理 教授開授「奈米化學」大學部課程與「材料光學特論」研究所新課程。

同時,本所也將致力於延聘已有傑出表現的資深研究人員,加強本所專任師資的陣容,例如97學年度將聘任現任教於元智大學化工所的 林昇佃 教授開授大學部的「化工熱力學」並指導研究生,未來將參與研究所課 程的 教授。

此外,積極拓展外籍研究生的來源以及推展國際學術交流等國際化事務以擴展學生的國際觀,也一直是本所教學發展的重點之一,例如今年(96學年度)已有印度籍LokaSubramanyamSarma 與印尼籍SuryadiIsmadji  博士 分別教授研究所的「高等無機化學」與「高等化工熱力學」課程,已提升本所的國際學習風氣。

同時本所將持續積極參與建立跨所、跨院的學程,使學生學習並了解科技整合的重要,並強化本校與本所之教學與研究特質,邁向成為頂尖大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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