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苗栗縣立國民中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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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停辦:學校停止辦理國民教育,不再進行教學活動,原學校組織編制 裁撤(併);分校、分班、學部停止教學活動者,亦同。

第5 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 ... 第 1 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 併或停辦準則第十條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實施對象為苗栗縣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分校、分班或學部) 於學年度學生人數(不含幼兒園)不滿三十人之學校。

但原住民重點學校 之合併或停辦,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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