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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OECD(2001)的報告(Understanding the Digital Divide),「數位落差」的定義是指「存在於個人、家戶、企業在不同社經背景或居住地理區位上,其接近使用資訊科技及 ... 研究成果-本欄所刊載之文章係屬作者個人看法,並不必然代表本院立場。

 上一頁 .研究名稱:規劃數位落差之對策研究計畫 .內容: 我國產業勞工數位落差之現況與對策 台灣綜合研究院研三所助理研究員程左一 一、前言 近年來,資訊通信技術(ICT)的發展與普及,不但ICT本身成為重要的產業,而且其他產業部門可以利用資訊通信技術來提高生產力,其源源不斷的新應用也造就許多新興產業。

資訊通信技術所帶來的數位化與網際網路風潮對整個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無論政治、文化、教育、娛樂等各方面,深深地改變我們資訊取得、管理、運用的方式,使我們步入所謂的資訊化社會。

在資訊社會中,電腦與網際網路等資訊通信科技已成大多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且,由於資訊通信科技可以增進資訊應用能力,因此成為攸關競爭力重要的資源。

然而,這樣資源的分配並不平均,使得「擁有」與「未擁有」這樣資源的國家與國家、族群與族群或個人與個人之間,不但產生資訊應用能力上的差異,還有可能進一步加劇之間的差距,這種現象即所謂的「數位落差」。

資訊通信科技產生新機會,有突破時間、地理區隔、族群、社經地位等傳統藩籬的潛力,但目前仍然有所謂的「資訊窮人」存在。

所以,政府在從事各項資訊通信基礎建設時,應該負起縮減數位落差的責任,檢視其努力數位資源分配政策,建立公平使用、機會普遍的資訊環境,並且在教育體制中落實基礎資訊素養的訓練、在社會上提供符合市場需求的訓練課程。

二、數位落差定義 根據OECD(2001)的報告(UnderstandingtheDigitalDivide),「數位落差」的定義是指「存在於個人、家戶、企業在不同社經背景或居住地理區位上,其接近使用資訊科技及運用網際網路所參與的各項活動的機會差距。

」「數位落差」的真正內涵可解讀為由於資訊通信科技的資源分配不均,所造成對於資訊通信科技的運用之不平等,導致國與國之間、族群與族群、甚至個人與個人間產生「擁有(Have)」與「未擁有(Have-Not)」資訊通信科技資源之情形逐漸增加,而其對於社會的影響,無論是正面或負面的影響,都將因資訊通信科技的進步而加劇,可稱之為「數位落差」。

因此,數位落差不全然是負面的意義,數位落差的產生可視為因資訊通信科技的發展與普及化所造成之一種現象。

三、數位落差成因 根據OECD(2001)的報告(UnderstandingtheDigitalDivide)指出,個人或企業對於資訊近用程度的落差,其實主要都是受到收入及教育程度等既有社會經濟結構因素影響。

而根據相關報告,可以歸納出數位落差主要成因,包括: (一)既存因素:主要是原本社會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社經地位、收入、教育程度、年齡、地理區隔、族群等差距,亦即數位落差相當程度來說是現存的社會經濟地位不平等現象的反映。

(二)外加因素:由於新興技術推廣過程中所帶來的影響,尤其是牽涉到資源重分配的問題,亦即在政府資源重分配或市場自由發展下,可能造成部分族群、區域之間資訊接觸使用或資訊技能的差別。

四、數位落差觀察指標 (一)數位落差主要觀察指標—「資訊近用」與「資訊素養」 1.資訊近用(InformationAccess)的定義與內涵 所謂「資訊近用」方面的數位落差是指「資訊通信技術的接近使用機會上的差異」,而這方面的差異可經由量能的指標來觀察,例如家戶的電腦擁有率、網路連結比率或寬頻上網普及率等。

2.資訊素養(Informationliteracy)的定義與內涵 McClure(1994)指出在網路化的資訊社會中,個人若要能取得、評估並應用資訊,除了必須擁有語文數理能力之外,更必須能對各種不同的傳播媒體有所了解認識,才能從媒介中獲取所承載的資訊。

Lynch(1998)也認為在資訊時代,資訊素養應區分為一般資訊素養(GeneralInformationLiteracy)與資訊技術素養(InformationTechnologyLiteracy)兩種層次。

McClure認為資訊素養應該涵蓋四種素養: (1)傳統素養(traditionalliteracy),指個人的聽、說、讀、寫等語文能力以及數理計算的能力; (2)媒體素養(medialiteracy),指運用、解讀、評估、分析或製作不同形式的傳播媒體及內容素材的能力; (3)電腦素養(computerliteracy),指利用電腦及各項資訊科技來解決問題的能力; (4)網路素養(networkliteracy),意指運用網路搜尋、管理、運用資訊的技能,以及對於網路的資源價值、運作規範的理解等。

因此,資訊素養包括個人應用資訊的能力與知識外,還包括資訊設備的操作能力與資訊軟體的應用能力,包括個人電腦與網際網路上的相關應用。

(二)我國數位落差觀察指標參考 除了資訊近用、資訊素養觀察指標之外,根據曾淑芬(2003)之研究,將個人數位落差評估指標分成四個構面,如下表1所示: 表1、個人數位落差評估指標構面說明(詳見PDF) 資料來源:曾淑芬(2003) 由此可知,針對一般社會大眾,較完整的數位落差評估指標可以包含資訊近用、資訊素養、工作應用與學習、生活應用四個構面,以呈現出較完整的評估結果。

(三)職場導向數位落差觀察指標探討: 根據程左一(2004)的研究中,研究對象為產業在職勞工、待業勞工及身心障礙者,並且以觀察其職場上、從事生產活動時的數位落差為主,因此,其數位落差觀察指標以職場、基本技能為導向,包含兩大構面,資訊技能為主、資訊近用為輔,說明如下: 1.資訊近用: (1)個人電腦的近用機會 (2)網際網路的近用機會 (3)支援服務的近用機會,衡量在職場上遇到個人電腦、網際網路使用問題時,是否能近用支援服務協助其順利解決問題? 2.資訊技能: (1)個人電腦技能,以職場上辦公文書軟體相關應用為主。

(2)網際網路技能,衡量在職場上是否會使用搜尋引擎、求職網站、電子郵件等應用。

(3)一般性素養,以個人應用電腦、網路時所需的基本聽、說、讀、寫及溝通能力為主,此素養關係使用者是否能夠順利使用電腦、網路設備來獲取資訊,以及足夠溝通能力在遭遇電腦、網路問題時來尋求支援、協助。

五、我國數位落差狀況 根據曾淑芬(2003)針對台閩地區數位落差所作調查報告,其所觀察國內數位落差現況如下: (一)資訊近用方面: 1.受訪者會使用電腦(個人電腦能力)的比例為48.3%,會使用網路(個人網路能力)的比例為42.4% 2.受訪者家中擁有電腦的比例為66.9%,家裡的電腦連結上網路的比例為56.2% 3.過去一個月在家裡曾經使用過網路的比例為72%,而曾經使用電腦以外的裝置上網的比例為5.9% 4.受訪者最常上網的地點為家裡62.0%,其次為公司28.8%,公共資訊站或公共圖書館都佔了很低的比例 5.家裡上網的方式使用非對稱數位式用戶線路(ADSL)的比例55.4%超越撥接使用者的比例35.0% 6.受訪者使用網路的年資則是以2年以上不到5年最多,佔44.0% 7.80.4%受訪者每天使用網路的時間則是在3個小時以內 8.上網最常做的事情是「搜尋與閱覽資料」87.7%,其次為「聊天交友與通信」32.6%,以及「瀏覽政府訊息」25.7%;上網最常用的功能為「全球資訊網(WWW)」76.2%,其次為「電子郵件(E-mail)」55.8%,「下載、傳送檔案」23.4%,接著為「連線遊戲」13.2% 9.最常瀏覽(除了繁體中文之外)的網站語言時,63.4%的人都僅看繁體中文的網站,英文為28.3%,簡體中文有5%的比例。

至於,從社經地位來觀察其與家戶網路擁有率的關係,年齡層15-20歲、學歷越高、收入越高者家戶網路擁有率較高;客家、非原住民族群相較於非客家人、原住民的家戶網路擁有比例較高;居住的縣市中,家戶網路擁有率較高的前五個縣市,依序為台北市73.0%、台中市71.2%、新竹縣66.7%、台北縣66.4%、新竹市65.0%。

雖然,從上面調查結果看來,國內資訊近用機會平的等尚有努力空間,而從社經地位、族群、地理區隔來看,存在數位落差,但是在其調查結果亦發現收入高和收入低族群,其數位落差有減少趨勢,而各縣市與台北市的網路擁有率差距也是有縮小的趨勢。

因此,在政府努力從事資訊通信基礎建設普及化之下,長期之後,電腦、網路的接近使用或許就不再是問題了。

(二)資訊素養方面: 1.在一般性素養的題目中,自認為有能力、有信心的大約有25%左右。

2.在資訊技能素養的分析中,會使用辦公室應用軟體最多(73.8%),次之為電腦繪圖、影音多媒體設計(40.8%),最後為架設規劃硬體網路設備(11.9%)。

3.擁有電腦專業認證的有7.8%,其中最多的為中/英打字證書(43.0%),次之為微軟系列(30.0%)。

4.在網路素養中,受訪者回答進入聊天室會看相關規定、寄電子郵件考慮檔案、定時備份電腦資料與更新病毒碼約四成以上。

在此調查報告中,從社經地位來觀察其與資訊素養的關係,發現男性較女性「一般性素養」高;年齡層15-20歲者相較於其他年齡層「一般性素養」高;在屬於社會職場較年輕的族群(21歲至30歲),其「資訊技術素養」部分,則是相較於其他年齡層高;年齡層41歲至50歲相較其他年齡層其「網路素養」也越高。

教育程度的部分,則是學歷越高的,相較於其他學歷較低的,其「一般性素養」、「資訊技術素養」、「網路素養」都較高;收入越高,相較於其他收入層級,其「一般素養」及「資訊技術素養」越高。

(三)生活應用方面: 1.「工作溝通性」的部分,工作上可與客戶透過網路傳送資料,亦或是在公司內部利用電子郵件溝通的比例,大約佔會上網的工作者五成左右的比例。

2.在「成人繼續教育」的部分,過去一年以來僅有15.1%的工作者參加過資訊技能相關訓練,而未來有意願參與資訊技能相關訓練的工作者,則是有大約六成。

3.在各種「公民使用行為」上,瀏覽或使用過行政機關的網站約有67.5%,在瀏覽過行政機關的受訪者中,利用行政機關便民網頁來解決生活上的事物則以查詢圖書41.9%最多,利用台鐵網站訂購火車票次之為41.4%。

4.「電子商務接受度」的部分,在網路上消費或下單的比例為25.5%,過去半年在網路消費以6次以上的居多,次之為1到3次,消費的總金額有五成以上的比例是在3千元以上。

至於,生活應用在社經地位上的差別,女生較男生在過去一年受過資訊技能訓練的比例高;21歲至50歲者相較其他年齡層在「工作溝通性」、「公民使用行為」、「電子商務接受度」的比例上高;學歷越高的受訪者,在「工作溝通性」、「成人繼續教育」、「公民使用行為」、「電子商務接受度」的比例相較於學歷低的高;收入七萬元以上者,相較於其他收入層的受訪者,其在「工作溝通性」、「電子商務接受度」、「公民使用行為」的比例都越高。

六、我國產業勞工數位落差問題 根據程左一(2004)針對產業勞工數位落差問題研究問卷調查與統計分析,發現以下結論: (一)在職勞工 1.大多可以在工作上使用電腦、網路,未曾使用/目前沒使用電腦、網路,最主要是不需要,可能是業務上沒有實際需求。

年齡較高、男性、教育程度較低、收入較低、從事事務性或勞力性工作職類以及中南部、東部及其他地區是在工作上沒有使用電腦、網路者可能的特色。

而農、工業部門較服務業可能因為工作不需要而沒有在工作上使用電腦,年齡較高、教育程度較低者較可能因為不會使用網路而沒有在工作上使用網路。

2.資訊技能的表現上,中文輸入、文書處理、試算表、電子郵件、上網求職等技能應用優於簡報製作、行事曆排程、網頁製作。

這些技能未能滿足工作需求的主要原因,除了中文輸入、文書處理、試算表是缺乏練習之外,其他技能主要是因為工作上不需要,或者沒學過、缺乏練習。

資訊技能表現較差者的特色是年齡較高、教育程度較低、從事事務性、勞力性工作職類。

3.在職勞工比較可以接受工作中學習以及自修的方式提升資訊技能,尤其是教育程度較高者。

另外,男性比女性可能透過自修方式學習資訊技能,教育程度低者過去在學校沒有學過,也較不可能在工作中學習或者自修資訊技能。

4.參加資訊技能訓練課程的意願很高,但是上課時間難配合、地點不方便是在職勞工無法參加訓練課程的主因,尤其是年齡較輕者;而且課程或教材不符合需求也是無法參加訓練課程的因素之一,尤其是教育程度較高者。

另外,費用負擔也是在職勞工認為無法參加訓練課程的因素之一,尤其是低收入者。

5.有機會使用電腦的勞工中,中文輸入、文書處理、試算表是多數已具備的技能,僅有少數需要加強練習。

簡報製作、行事曆排程軟體、網頁製作軟體則因為工作上不需要或沒學過,完全不會使用或尚未能滿足工作需求者比例都較高。

有機會使用網路的勞工中,多數已會使用電子郵件,並且會上網求職。

(二)待業勞工 1.未曾使用/目前沒使用電腦、網路比率很高,主要因素是不會使用、沒機會使用或不需要使用,而且較無法透過工作機會接觸,可能會進一步影響到其資訊技能。

年齡較高、男性、教育程度較低、收入較低或者從事事務性、勞力性工作職類是在工作上沒有使用電腦、網路者的特色,而年齡較高者可能因為不會使用而沒有在工作上使用電腦、網路,可能因為不需使用而沒有在工作上使用網路。

2.待業勞工資訊技能表現較差,主因是沒學過、不需要,其特色是年齡較高、教育程度較低、收入較低。

女性勞工比男性勞工在中文輸入能力、文書處理和試算表等技能上表現較好。

另外,年齡較高者可能因為不會使用網路而沒有上網求職,教育程度低者可能因為沒學過而不會使用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電子郵件軟體,也因為不會使用網路而沒有上網求職。

3.從待業勞工的電腦、網路技能學習途徑看來,最主要還是以前在學校學過,或者參加政府辦理或委辦課程、工作中學習、自修、請教朋友。

4.年齡越大勞工可能在校沒學過,無法透過請教朋友方式學習資訊技能,也不可能自修網路技能。

女性較男性可能在學校學過資訊技能,也較可能在工作中學習電腦技能。

教育程度較高者可能在學校學過或者能夠在工作中學習、自修、請教朋友學習資訊技能,也較可能參加政府辦理或委辦訓練課程學習電腦技能。

5.參加資訊技能訓練課程的意願很高,無法負擔訓練課程費用問題是待業勞工認為最大阻礙參加訓練課程的因素,尤其是低收入者,而時間難配合、地點不方便、不知道到哪裡學也是可能原因。

而年齡較輕可能會覺得無法負擔費用、上課時間難配合、地點不方便。

教育程度較高者會覺得上課時間難配合、上課地點不方便。

6.有機會使用電腦的勞工中,中文輸入、文書處理、試算表是多數已具備的技能,但仍有部分勞工需要加強練習。

簡報製作、行事曆排程軟體、網頁製作軟體完全不會使用或尚未能滿足工作需求者比例都較高,主要原因是沒學過或者工作不需要居多。

有機會上網的勞工中,對於電子郵件的收發有將近二成不會使用、四成未能滿足工作需求,主要原因是缺乏練習、工作不需要或者沒學過。

另外,除了少數認為網路不安全、網路上很難找到工作或者不會使用求職網站外,工作上有機會使用網路的勞工多數會上網求職。

(三)其他發現 1.待業勞工資訊近用與資訊技能表現上均較在職勞工差。

2.整體看來,高齡、低收入、低教育程度者在資訊近用或資訊技能表現上落差較大。

3.與電腦技能學習途徑比較,網路技能學習途徑比較少透過訓練課程來提升。

七、縮減產業勞工數位落差之對策: 從上述問題看來,為縮減我國產業勞工之數位落差問題,可從下列幾個方向研擬對策: (一)在職勞工 1.訓練課程的設計應強化實務操作應用與練習。

2.部分課程內容可透過數位學習的方式,提供自修教材,以突破時間、空間的限制,以增加產業勞工受訓的機會。

3.訓練課程予以分級化、單元化,以根據不同需求加以訓練。

(二)待業勞工 1.透過行政資源於學校、圖書館、活動中心設置社區公共資訊中心,提供待業勞工更多資訊近用機會。

2.透過補貼或所得稅扣抵,降低待業勞工負擔,鼓勵購置電腦設備、連線上網。

3.訓練課程應強化實務操作應用與練習,並且課程內容要朝向簡單化、實用方向設計。

4.部分課程內容可透過數位學習的方式提供自修教材,以突破時間、空間的限制,以增加產業勞工受訓的機會。

5.針對低收入者以學習券補助來降低產業勞工接受訓練課程的負擔。

6.加強宣傳資訊技能訓練窗口,以媒介待業勞工與訓練課程。

(三)其他對策 1.進一步調查勞工技能與業務需求的落差,以瞭解優先訓練對象或優先訓練技能。

2.研擬設計參加訓練送折扣券的配套措施,讓參加訓練課程且通過該訓練課程成果檢定者,提供電腦、網路折扣券,鼓勵受訓完的學員直接在家使用電腦、網路,提高練習與應用的機會。

3.電腦、網路的家戶普及度已逐漸提高,建議後續研究是否應以家庭為目標來建立數位機會點。

在宣傳、推廣上鼓勵產業勞工在家使用電腦、網路。

在教育訓練上,鼓勵產業勞工使用電腦、網路作為個人自修管道,以數位學習方式來終身學習。

八、參考資料: 1.http://www.digitaldividenetwork.org/ 2.OECD(2001),“UnderstandingtheDigitalDivide”, http://www.oecd.org/dataoecd/38/57/1888451.pdf,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Paris 3.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sandInformationAdministration(1999)“FallingThroughtheNet:DefiningtheDigitalDivide.”U.S. DepartmentofCommerce(http://www.ntia.doc.gov/) 4.陳田井麗(2001),「建設國家創新系統、縮小知識差距」,自由中國之工業,第91卷第6期,2001年6月。

5.林麗貞(2001),「建設知識社會、縮小數位差距」,自由中國之工業,第91卷第6期,2001年6月。

6.曾淑芬(2002),台灣地區數位落差問題之研究,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研究,民國91年3月。

7.曾淑芬(2003),台閩地區九十一年數位落差調查報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研究,民國92年5月。

8.程左一,規劃數位落差之對策研究計畫,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委託研究報告,9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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