擷取新聞影片中自己受訪片段放到網路上,是否會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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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宰開的火鍋店生意很好,媒體紛紛前來採訪報導,政宰有一天在瀏覽Youtube時,看到A電視台頻道上傳的新聞影片裡有採訪他的火鍋店片段,所以想剪輯自己的片段放在官網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首頁 主題網站 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專區 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 線上教室 擷取新聞影片中自己受訪片段放到網路上,是否會侵害著作權?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政宰開的火鍋店生意很好,媒體紛紛前來採訪報導,政宰有一天在瀏覽Youtube時,看到A電視台頻道上傳的新聞影片裡有採訪他的火鍋店片段,所以想剪輯自己的片段放在官網及FB加強曝光度,另外擷取有自己的畫面做成海報貼在店裡宣傳,這樣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嗎? 剪輯影片中的片段放到網路上、擷取自己畫面印製成海報等行為,可能涉及「公開傳輸」、「重製」等利用行為,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規定合理使用情形外(例如:個人非營利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重製),均需取得影片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可能構成對著作權之侵害,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由於該影片的著作財產權人通常是節目製作人或是電視台,而非受訪的來賓,所以政宰想要利用影片片段或截圖時,仍應取得影片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例如在影片留言處詢問電視台能否利用)。

但如果只是單純將報導影片網址之連結放在網路上,讓大家自行點閱的話,則不涉及著作利用的問題喔! 發布日期:107-05-21 更新日期:109-09-22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 瀏覽人次:4853 訂閱電子報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立即訂閱收合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意見信箱 雙語詞彙 主題網站 專利主題網 商標主題網 著作權主題網 營業秘密專區 積體電路專區 智慧財產權e網通 專利商品化教育宣導網 中小企業IP專區 國家發明創作獎 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 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專區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便民服務 智慧財產權懶人包 線上申請 檢索系統 電子報 便民服務計畫 資料服務資訊 COVID-19智財新訊 淨零排放智財資訊 最新消息 布告欄 法規公告 新聞稿 徵才快報 國際事務 國際動態 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議題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東南亞及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臺商在大陸地區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智慧財產權國際公約 認識我們 本局簡介 局長簡介 各地服務處 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 聯絡我們 雙語辭彙 公開資訊 法規資訊 統計專區 研究報告 本局出版品 預決算與會計月報 採購契約 請願與訴願 行政指導文書 補助資訊 政府資料開放 其他公開文件 常見問題 相關連結 性別平等專區 服務園地 檢警調專區 新進人員專區 退休人員專區 影音專區 廉政專區 企業服務廉政平臺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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