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學校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國民學校法 語言 監視 編輯 國民學校法(廢止)立法於民國33年2月29日(非現行條文)1944年2月29日1944年3月15日公布於民國33年3月15日 廢止,國民教育法(民國68年) → 姊妹計劃:數據項 維基百科條目︰小學 中華民國33年2月29日 制定25條 中華民國33年3月15日公布 中華民國68年5月8日 廢止25條 中華民國68年5月23日公布 第一條 國民學
延伸文章資訊
- 1第三章臺灣光復前後的國民學校概況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民政府在大陸所頒之〈國民學校法〉為準。1944 年公布的〈國民學校法〉. 第一條規定:國民學校實施國民教育,應注重國民道德之培養及身心健康之訓.
- 2國民教育法(680523)-歷史法規 -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 司法院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據人口、交通、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
- 3廢止國民學校法 - 公報內容
公布日期:68年05月23日號次:第351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茲制定國民教育法,公布之。 國民學校法予以廢止。 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 ...
- 4國民學校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國民學校實施國民教育,應注重國民道德之培養及身心健康之訓練,並授以生活必需之基本知識技能。 第二條. 前條國民教育為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 ...
- 5國民學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民學校,分別指中華民國在1940年,與大日本帝國在1941年設立的初等教育學校制度。 ... 戰後國民學校的設立及各項設施,其主要的法令依據有:(1)1944年公布之〔國民學校法〕;(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