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線上報名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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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1萬6,000美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名每年核發3萬美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教育部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 ... 各項公告 錄取結果相關事宜 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結果請至教育部首頁>即時新聞(https://www.edu.tw/Default.aspx)或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業務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留學獎學金甄試資訊>最新訊息(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Default.aspx) 查看錄取榜單。

申請人亦可自行登入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成績單於5月31日上午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報名填寫之在臺通訊地址,請自行注意查收   依據111年申請複查成績注意事項第7點規定:申請複查成績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甄試相關資料,亦不得要求告知書面審查委員之姓名及評語等其他有關甄試資料。

  錄取後簽約等注意事項請先詳閱簡章及契約書,後續並會以電子郵件提醒相關事宜。

錄取生因應疫情影響請領獎學金相關配套措施,待研議確認會以電子郵件通知。

  有問題請聯繫: 蔡小姐 [email protected],02-7736-6733 廖小姐 [email protected],02-7736-5732 發佈日期2022-05-31 開啟 依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規定,除簡章第6頁新生入學許可情形外,報名資料不提供補件或抽換,報名費亦不退還,申請人應負事先檢核文件完備性之責 發佈日期2022-01-28 常見問題 Q1有資料無法於報名期間內繳交齊全是否還可補件? 僅限已向國外大學校院申請入學,但無法於網路報名截止時間111年2月9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取得入學許可,並已於「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欄上傳簡章附錄二格式之切結書者,本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補件「入學許可」。

其餘項目不得補件或抽換,申請人應負事先檢核文件完備性之責。

如經本部以電子郵件通知須補件者,須於1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將補件項目以電子檔傳送至報名系統。

Q2已申請教育部留學貸款可否申請留學獎學金? 可以,但注意依「本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留學生自其領受留學獎助學金起始日起(即本部核定之獎學金受獎期間起始日),停止其原貸款之政府利息補貼,由受獎生自受獎期間起始日起算自付利息。

已申貸本部留學貸款目前仍於寛限期內之申請人,於獲錄取後,須填寫留學獎學金受獎生已申請「政府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回復表(簡章第47頁)併相關簽約文件送本部。

  Q3簡章是否有英文版?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本國籍之學生,簡章無英文版本。

  Q4入學許可無法於報名期間內取得是否還有機會申請獎學金? 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截止日期,本部簡章已明定尚未註冊入學申請人之入學許可最後上傳截止時間為111年3月14日下午5時以前。

考量世界各國多元學制,全年度各個時間點皆有申請人獲得入學許可,本獎學金歉難滿足所有申請人需求。

若您欲報名留學獎學金甄試,建議您及早取得國外優秀大學入學許可,或入學後以在學生身分報名本獎學金甄試。

除本項留學獎學金甄試之外,本部尚有其他留學獎補助計畫,各獎學金報名資格及條件不盡相同,欲了解本部獎學金報名資格,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頁(www.edu.tw),點選本部各單位項下─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主題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查詢。

  Q5即將於今年畢業還可以申請報名嗎?獎學金請領期間為何? 報名應繳文件中,剩餘博(碩)士課程期間之證明預計畢業日期須在111年6月16日以後,惟審查時將以在學期間剩餘1年以上者優先考量,實際獎學金請領期間依契約書第3條規定辦理。

請參考簡章第7點第2款第8目(簡章第8頁)以及契約書第3條(簡章第29頁)。

  Q6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資訊不全時該如何繳交完整資料? 若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上無完整的入學時間、學位別及系所名稱或研究領域,應請就讀之校院系所重新開立,且不可僅以I-20、成績單等資料取代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文件。

  Q7剩餘課程期間之證明該如何檢附? 已在學者: 許多學校於在學證明或註冊證明上會有標註預計畢業日期,若無,可請系上或學校開立證明。

尚未入學者: 您可請系上或學校開立證明,或是提供系上學生手冊(標明學校系所)或學校網站(標明網址)說明之學程修業年限,將入學許可(含入學時間)、學程修業年限封面及規定頁等合併成一個檔案,自行計算剩餘修業期間,並標註文件重點及說明剩餘期間為何。

Q8不知學群學門如何選擇? 可參考簡章第14-15頁的學群分類參考表選擇您的學群學門,若仍不確定的話,可洽詢您專業領域的老師報名何學群學門較合適,報名時也可點選未切結不予更動所報名之學群學門,讓諮詢委員或審查委員逕予分配至應屬學群學門。

  發佈日期2022-01-13 教育部公告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    為厚植國家優質人才培育,加強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赴國外留學,教育部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知名大學攻讀博碩士學位。

一般生每名每年核發1萬6,000美元,受獎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名每年核發3萬美元,受獎年限最長3年。

   教育部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期間自111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111年2月9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申請人已申請國外優秀大學,但無法於前述網路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入學許可者,入學許可繳交截止日期可延長至111年3月14日(星期一)。

   111年留學獎學金提供205個名額,包括190個一般生名額(一般學群名額155名、選送赴特定國家名額35名)及15個特殊生名額(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各5名)。

本獎學金甄試採書面審查,擇優錄取,歡迎優秀青年學子踴躍申請。

111年留學獎學金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入學許可或已在國外博(碩)士班就讀。

一般生除「藝術學群」、「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及選送赴新南向國家申請人得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外,其餘學群均須攻讀博士課程;特殊生則不限學群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課程。

報名資格、甄試日程及其他規定,請詳參閱甄試簡章(https://reurl.cc/6D8V1O)及日程表。

發佈日期2021-12-17 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諮詢聯絡資訊 系統操作問題:李小姐,02-2920-5589#55,[email protected] 報名資格問題: 蔡小姐,02-7736-6733,[email protected] 廖小姐,02-7736-5732,[email protected] 發佈日期2021-12-17 « 1 2 » 申請報名 教育部為厚植國家實力,加強我國優秀青年國際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知名大學校院攻讀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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