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黃銘輝 - IOH 開放個人經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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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律系的特色為何? 法律人是很孤獨的一個族群,雖然同樣用中文,但是我們的文字對普羅大眾來說好像是外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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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曾瑞菁學士台灣選課前做好衡量,拚成績和學到東西兩者間的權衡。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朱雅雯學士台灣理性的法律+感性的諮商,我走出不一樣的法律路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黎勝文學士台灣想詢問學長姐更多校系經驗請到IOH臉書社團發問吧!GO~台灣求學港澳僑外海外留學工作職涯關於講者Ming-HuiHuang黃銘輝,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法學博士(S.J.D.),現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主要授課科目為憲法、行政法、言論自由專題與通訊傳播法。
黃銘輝教授在教學上,除了知識的傳授外,更以培養具備理性思維與開放襟懷的法律人為職志。
在研究上,近年的學術關懷則環繞在當代台灣所面臨的言論自由與通訊傳播法制的重大議題,例如大眾傳播媒體的功能與言論自由多元性理想的實踐;以及面對數位匯流的趨勢下,通訊傳播管制機關在政策制定與規範執行時,應有思維取向等。
在靜態的著述研究外,黃教授亦積極以行動為臺灣通訊傳播行政實務提出建言,身兼第六屆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的監事,即是其為健全臺灣媒體視聽環境而努力的例證。
感謝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黃銘輝探索科系,選擇未來,你應該先...分享此講座北大教授說給你聽系列:法律學系教授黃銘輝訪談講座章節開關Q1Q2Q3Q4Q5Q6Q7Q8Q9Q10Q11Q12Q13Q14Q15Q16Q17Q18Q19Q20Q21相同大學講座相同科系講座相同領域講座跳至Q1.教授當初升大學時,為何想要選擇法律學系?我在高中時就想念法律了,那時候有部非常熱門的影集叫作《洛城法網》,同時還有劉德華的《法外情》系列,也非常轟動。
念高中時,台灣剛好要從威權轉型,很多民主運動正在風起雲湧。
就讀雄中時,受到老師跟學長的啟發,開始讀到一些批判黨國、公共性的、與民主理論有關的論述,覺得自己對於法政的喜好高過文商,所以大概從高二時就已經很確定想要念法律系。
跳至Q2.教授當初為什麼想從事教職工作?其實多數念法律的同學在剛進學校時,對未來工作的想像就是從事律師、法官或檢察官,其實我也不例外。
我在大一、大二時,也沒想過會出國拿學位、從事教職。
我在大四時,修了現在司法院大法官湯德宗老師的「環境保護法」,當時被湯大法官的教學震懾,帶給我很多很棒的啟發。
上了研究所後,我的指導老師,也是前大法官陳春生老師,一直鼓勵我們出國拓展視野,將學習外國法制的經驗帶回臺灣,推動國內法制的進步。
嚴格來說,如果從事律師工作,你做的是法律「下游」的工作,就既有的法律制度,將其適用於個案中;但如果你成為學者,你從事的便是法律「上游」的工作。
學者有時也會關注法院判決或各種實務的法律問題,但學者的工作也可以延伸到整個法制的規劃,以及提出法制興革的建議。
為了提出建議,你得不斷地充實新知,因為法律會隨著社會脈動而調整、演變,是一個很有挑戰性的工作。
跳至Q3.當教授最有成就感或最快樂的時候是什麼? 相信每個老師的答案都會是一致的:「得天下英才而教之。
」但是所謂的英才,不一定是天資聰穎過人。
有些同學也許沒有很好的資質,但有一顆努力的心,在基礎上繼續憑藉毅力去全心學習,慢慢地就會有舉一反三的能力。
當你看到學生能有這樣的成長時,是非常寬慰的一件事。
當學生有很好的學習成果,也會給老師教學上的回饋,所謂的教學相長,也是當老師非常有樂趣的事情。
我研究的是通訊傳播法,有次跟同學提到一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案子,他們宣告了一條管制暴力電玩的法律違憲,我們因此討論到管制暴力、恐怖影音內容的憲法界線。
我是一個不玩電玩的人,同學會與我分享時下電玩的特色和他們對法律管理電玩的看法。
對我而言,這些是比單純讀案例更為珍貴的回饋。
從我的研究裡得到的資訊,大多指出影音內容的衝擊力、影響較大,所以相較於單純的文字,它可能有更高的管制需求,但曾有同學跟我分享,在《哈利波特》的小說文字裡,佛地魔的可怕程度遠比電影呈現高上百倍。
如果沒有這樣的回饋,我只會偏狹地認為影音的衝擊力一定大過文字,透過教學,我能調整研究的方向、讓自己成長,這是件非常開心的事情。
教書對老師而言,絕對不是只有「give」,而是「giveandtake」的過程。
跳至Q4.教授為何特別選擇鑽研傳播法?法律中我最有興趣的領域是「公法」。
一言以蔽之,公法是規範國家公權力的法,主要包含憲法與各種行政法。
一個完整的公法體系,讓憲法的理念能透過行政體系去實現。
所以在出國留學時,我一直希望學習領域能涵蓋憲法、行政法總論與各論。
但是到底要選哪一個具體的學門深入研究,當時並不明確,到了美國後,修了指導教授的課。
在討論論文方向時,他偶然提起了美國廣電媒體管制的現況。
我突然想到廣電媒體跟憲法的言論自由關係最為深刻,我可以從憲法出發,思考怎麼讓言論自由的理念透過行政法充分地體現。
因此,我在美國的博士論文就做傳播法。
會選擇「言論自由」是因為跟自己的個性、喜好相符。
美國一位學者曾說:「言論自由的核心精神是浪漫。
」每個人都能自由表達想法,不管這個想法是多麼驚世駭俗、前衛,甚至離經叛道,在言論自由中都能找到棲身之所。
當然,有些言論還是有管制的必要,但言論自由的基本前提是讓每個人能自由抒發思想,在不同聲音的碰撞下,去尋求共善、找出眾人能接受的道路。
這是一個很理想的假設,但對我來說非常有吸引力。
跳至Q5.從自身對傳播法的專業角度出發,教授對「假新聞」有什麼看法或呼籲?假新聞的爭議其實是在這幾年被放大了,假新聞自古皆有,只是因為網路發展的關係,每個人都成了自媒體。
即便通訊軟體是一個封閉的群組,訊息仍能藉此不斷地轉發、快速擴散,大家才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
但是不能因為問題嚴重,就認為要交由國家把關,這是我最擔心的一件事。
臺灣人民對政府機關行使的公權力缺乏戒心,我們很習慣把國家的公權力當成公益的代表人,但公權力也引來了很多危險,這是我們不能忽視的。
務實地來看,言論自由最現實的功能是健全與促進民主程序,透過言論,我們可以適切地監督、制衡政府,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把新聞媒體稱作「第四權」。
我覺得理想的作法還是要靠社群平台的自律,以及民眾的資訊識讀能力的提升。
就從一點先做起,對任何接收到的資訊先抱持懷疑,不要急著轉傳。
第二點是建立傾聽不同聲音的習慣。
不要老是只看特定電子報或網站,現在的網站都有辦法客製化,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可能只會接收到自己本來就認同的資訊,如此一來,反而會不斷強化偏見。
傾聽不同的聲音絕不是要拋棄自己對特定議題的立場,但最起碼能讓你在做出決定時得到修正與補強,避免成為散播虛假資訊的幫兇。
只要我們每個人能建立網路公民的美德,我相信假新聞的殺傷力就可以降到最低。
跳至Q6.北大的特色、校風為何?臺北大學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新學校。
這句話有點矛盾,但若知道學校歷史,會知道北大前身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而法商學院之前又是行政專科學校。
今年是2019年,學校要過70歲的生日了,而我們的校友也遍布臺灣各個領域及階層,做為北大厚實的後盾。
學校自從改制為臺北大學後,也成立了電機資訊學院,但是基本上,學校的地基建立在人文、社會科學及法政上,這些領域在國內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千萬不要覺得臺北大學是個新學校,雖用新的校名,但是它有悠久的歷史傳承。
相較於國內頂大,我們收的學生依然頂尖,但我們的學生中沒有「菁英」的傲氣,這是我覺得最為可貴之處。
臺北大學的校風向來很樸實、勤學,相信一步一腳印,同學就能成功。
不管是法商的時代或是現在的北大,學校裡的師長都會強調這一點。
跳至Q7.北大在資源方面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學校的傳統向來樸實、進取,我們總將有限的資源做最大可能性的利用。
若大家有機會來三峽校區,可以看到校園建築、環境的規劃是相當有規模的。
學校位在三峽的好處是此地有很深的人文底蘊,附近有鶯歌陶瓷博物館、三峽老街。
學校附近剛好又是北臺灣最成功的重劃區—北大特區,街道環境清幽,適合潛心學習。
如果同學偶爾嚮往喧囂臺北,搭乘快速公車約20分鐘左右就能抵達市中心。
因此我認為北大是個鬧中取靜、適合學習的環境。
學校老師都體認到從國家獲得的預算資源有限,因此更用心地從其他地方提供學生更完整的教育支持。
以法律系而言,老師非常關心同學的學習狀況,也鼓勵同學間產生良性的循環,系上讀書會制度非常健全,學長姐們會回來帶讀書會,讓學弟妹一棒接一棒地邁向成功,因此同學不管在研究所考試或國家考試上都得到非常好的成績。
北大的校園氛圍是樂於提攜與傳承,身為老師,看了非常欣慰。
相較於冷冰冰的預算,這種人文的關懷、歷史的傳承是臺北大學最可貴的資產。
跳至Q8.北大常被稱作「公務員搖籃」,教授對此的看法為何?很多人都會戲稱臺北大學是公務員的搖籃。
我認為這句話有幾分的真實,但是有些人提及「公務員搖籃」時,會帶入對公務體系的不滿,而將其變成貶抑之詞。
但我認為這個標籤應該是正面的,一個國家若要好,當然要靠人,尤其是這些常任文官。
政務官一朝天子一朝臣,常任文官才是支持國家能夠運作不墜的主力。
常任文官的素質好,對國家而言是正面的,儘管你只是在區公所的一個小職員,但若能妥善處理每個民眾的案件,就像醫生把病人醫好一般。
學校每年都有相當比例的畢業生考上公職,為民眾謀福祉,是正面的事情。
沒必要因為公務體系中偶爾出現的老鼠屎,就把「公務員搖籃」汙名化。
就算進了公務體系,發展也可能是多元的。
有同學進了公務體系,仍能留職停薪、拿行政機關的補助去進修。
因為公務體系本身需要「穩定」的要素,因此相對之下,開放性沒有民間企業來得大,但這不代表進入公務體系就要被貼上保守封建的標籤。
許多北大畢業生以考取公職作為目標,我們也樂見同學如此,但畢竟計畫趕不上變化,以教育的立場,我們仍鼓勵同學多元、適性地發展,身為老師當然也會提供支援與協助。
跳至Q9.北大法律系的特色為何?法律人是很孤獨的一個族群,雖然同樣用中文,但是我們的文字對普羅大眾來說好像是外星文。
法律人對法理、制度有理念上的堅持,所以有時我們的想法和邏輯不太能被大眾接受,因此鑽研法律要有一個享受孤獨的個性,才有辦法做得好。
傳統上還是認為念法律系就要考個律師、法官,所以每位法律系的同學都背負著國家考試的壓力。
如果你是很孤獨地去承受壓力,在這樣的求學環境就不太容易快樂起來。
臺北大學充滿頂尖的同學,但他們沒有菁英的傲慢和傲氣,所以會很自然地凝聚。
前後屆的學長姊、學弟妹之間的感情也非常地融洽,建立良好的傳承制度,學校老師也樂於提供同學意見。
大學生要學習獨立思考,不代表老師要對學生不聞不問。
自己闖、自己撞,有時可以撞出一條路,但若有老師適時的提點與引導,同學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
像學校的讀書會制度,其實不完全是自發性,我們法學院會向校友募款、支持讀書會運作。
這樣的情況下,學校的學習氛圍是非常好的。
學校也很鼓勵同學參加各樣活動,像北大去年拿到傑賽普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PhilipC.JessupInternationalLawMootCourtCompetition)臺灣區冠軍。
另外,在由國內最大法律事務所—理律文教基金會主辦的「理律盃辯論賽」中,北大也是常勝軍。
由此可知,臺北大學法律系的同學不是只會埋首苦讀,他們懂得去延伸自己的生活和學習的觸角,學校也在過程中提供一定的資源與支持。
用一句話形容:我們是非常有人味的法學院。
跳至Q10.系上有哪些特別的資源、實習或交換機會?法學院有獨立的一棟大樓,除了硬體設施外,也有一些學生社團的辦公室,方便同學交流與聯誼。
我們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比較法資料中心」,同學若要查詢法學資料,不用特別走到總館,在法學院裡就能輕鬆找到所需資料,非常方便。
北大法律畢竟是相當有傳統的法學院,新北地院、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都提供機會,讓同學到第一線學習法律的實務工作。
除此之外,學校和美國、加拿大、日本、歐洲學校都有簽訂交換協議。
就法學院來說,我們與日本、中國的法學院都有定期交流,每年暑假會去當地學校訪問,我們的研究所也跟美國幾個法學院簽訂雙聯學位的協議。
不管是實習或是進修,學校提供的機會都相當豐富。
跳至Q11.北大法律系的課程規劃為何?系上三個組之間主要的差異為何?國內有蠻多法律系會分組,而分組的意義在於課程設計的不同。
就北大而言,財經法組除了法學以外,會增加相關的財經領域知識,例如會計學、經濟學、貨幣銀行學;法學組的初衷是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法律人才,厚植理論;司法組顧名思義,是要培養司法實務的人才。
在課程設計上,法學組有更多比較法的基礎法學課程,司法組則會安排一些訴狀、實習的課程。
三個組確實有不同的重點與特色,但考慮到同學是在高中後直接進入大學,每個人仍在摸索自己適合走什麼路,我們也認為不應太早把同學定型。
課程設計雖有分組,但同學在選課上是自由的,有多方嘗試的可能。
基礎的區分只是幫同學架設軌道,同學可以有自由換軌的空間。
比較特別的是,因為法律在現代社會裡已走向專業分工,北大法學院有「學群」的設計。
通常同學到大二、大三就大概會知道自己特別有興趣的領域,例如刑法、行政法、財經法等,在廣博的學習之外,也要打造一個專精領域的能力。
只要把特定的課程都修完,系上會給予學程的證書。
選擇自己想專精的領域、想辦法在修課上做安排、拿到學群證書,遠比你是從法學組、財法組、司法組畢業的來得更有意義。
跳至Q12.什麼特質的同學適合來就讀法律系?因為法律規範的是社會生活,所以你必須關心社會議題,願意投入、了解。
對社會議題的關懷往往能驅動一個人的正義感,如果你自認為喜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或對社會上不公不義的現象有自己的見解,會比偏好獨善其身的人更適合念法律。
除了正義感,我會希望來念法律系的同學有傾聽多元意見的胸襟,你的正義才不會變成偏狹的正義。
法律人應該要有一顆柔軟的心,法律是冷冰冰的文字,若沒有一顆溫暖的心,就無法讓法律散發出它該有的溫度,你會變成一個嚴酷的法匠。
我非常鼓勵同學參加法律服務隊,參與法治的扶助與推廣,了解社會上有很多人受法律所苦。
法律人還需具備批判性。
法律是多數代表所通過的,有時候會變成主流、掌權者所建構的一套遊戲規則,造成比較邊緣的民眾受到制度性的壓迫。
所以如果凡事依法行政、依法而為,有時未必是一個好的法律人。
簡單而言,正義感、多元關懷的襟懷、柔軟的心加上批判思考,是法律人最需要具備的四個特質。
跳至Q13.法律系在大學四年中,主要培養學生哪些重要能力?身為一個法律系的老師,當然希望同學能在各個領域的法律建立一定的基礎實力,在專精之餘,還是要有基本的廣度。
假設你的目標是當一個非訟律師,專門替企業看合約,但是合約如果出現爭議,也可能有需要走上法院,而你不能對民事訴訟程序一無所知。
除了厚植基本的法律實力外,因應全球化的競爭,我們希望同學能有國際的視野,在大學時涉獵新興的法律議題,如永續發展、區塊鏈、網路科技。
如果不知道要專精於哪個領域,最起碼可以把語言能力培養好,語言可以成為探索世界很好的工具,也可以成為在法律職場上的重要武器。
除此之外,我們也希望同學在學習中保持自己對社會關懷的本心,學校的老師也不斷地提醒同學,考上律師不只是為了自己,還可以為這個社會做出很多公益的貢獻。
跳至Q14.教授上課時多以問答的方式來刺激同學們反思,這樣的學習方式對法律系同學有什麼優點?臺灣傳統的法律教學偏重老師在課堂上講授、告訴同學此法有何爭議、有哪些不同見解、哪個見解比較適切,而同學也習慣背誦老師提供的最佳見解。
這種教學沒有什麼錯,但很明顯地,這種教學理念訓練出來的法律人較偏向扮演法官的角色,因為法院的裁判就是依照當下的問題採取特定見解、做出決斷。
這樣的情況下會有一個問題:法律系畢業的同學是當律師多,還是法官多?今年國考、各類公職考試中,被錄取的學生接近200個,其中律師就接近130個,顯示多數同學在法律實務上當律師的機會比當法官多。
每個法律爭議裡都有原、被告,他們的立場可能不同,以產品責任為例,你只幫消費者打官司,難道不會有替廠商辯護的機會嗎?或在都更的案件中,你永遠只站在民眾這方,難道完全不接建商這方?法律工作中很少會有人畫地自限,因此我們在教學上必須讓同學換位思考。
很多法律問題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好的法學教育能讓同學跳脫特定立場、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問題。
我在課程規劃上不會拘泥單一的方法,例如在低年級的部分我會講得比較多,因為臺灣的法學教育都是高中畢業就來念法,很多同學的思考厚度都還不夠,如果讓他們思辨,很容易變成空口白話。
但我也盡量在每一個單向講授的同時,給他們不同方向思考的可能性,幫他們留個尾巴,提醒他們未來要繼續深入挖掘。
大一、大二基礎科目的底子打好後,大三、大四就會用較多問答的方式引導,進行正反思辨,不能只是學而不思。
我常開玩笑說,我的教學理念跟五洲製藥董事長很像,先求不傷身體,再求療效,因此先把基礎知識建構好,再開啟多元思辨的可能性。
跳至Q15.法律系的同學畢業後,應該先攻讀研究所或是先就業呢?大學畢業後先念研究所有個很大的好處,那就是研究所基本上一定分組,你可以專精於特定領域學習,讓自己有一張王牌在手。
舉例而言,假如你在碩士時特別研究稅務訴訟,將來不只可以進入律師事務所,可能連會計師事務所也搶著要你。
當然,進一步的深化學習不一定要靠研究所,如果你是一個很自動自發的人,當然可以在畢業後自己在校外上課,考取相關證照來厚植特定領域的實力。
但是無疑地,念研究所是一個最直接、便捷的管道。
針對有心要出國的同學,也可以藉由念研究所更加掌握你的研究方法。
以我在國外留學的經驗為例,同樣是在國外念博士班,相對於大學畢業就出國的同學,在國內先念過研究所的人,在寫論文時遇到的困難與障礙都比較少。
若選擇先就業,有一個很大的優勢是能讓同學抓到自己要什麼。
很多人大學畢業去考研究所,還不知道要選什麼組。
但當你去工作,現實的壓力與需要往往會幫你找到自己應有的定位。
我們常看到同學先就業再進修,他們的學習動機反而更強烈。
上述道路各有各的優缺點,這部分需要每個人去評估自己的背景與條件,才能做出適切的選擇。
跳至Q16.教授希望同學們未來可以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希望我教出來的學生都是「有人的味道的法律人」,千萬不要變成嚴酷的法匠,也不要變成正義魔人。
法律人有時候確實要有一些執著,但在執著前,一定要審慎地多方思考,才不會讓自己的正義成了傷人的一道利劍。
善用法律知識,讓社會成為一個有人的味道、溫暖的法治社會。
跳至Q17.在高中同學的備審資料與面試中,教授最看重面試者的哪些部分?在申請入學審查上,很多同學喜歡把豐功偉業以流水帳列出來,但對老師而言,我們要挑的是「適合」的學生,所以你必須將經歷中與法律有關者點出來,也就是重質而不重量,套法律人的用語——把因果關係建立好。
初審資料還有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同學為了申請進入法律系,而編造家裡被法律迫害的故事。
老師都是內行人,不會看不出來,而這正是申請法律系的大忌。
就口試的部分,不管從事哪種法律工作,律師、法官、in-house公司的法務或是公務部門,「言語」是你免不掉的。
一個法律人始終要會表達,所以我們希望同學能在面試時清晰地、有自信地把腦袋瓜裡的東西講出來。
不用擔心自己的想法稚嫩,對老師來說,你們還沒有進入大學學習,其實我們都能接受一些偏差。
但若你連講都不敢講,一句有組織、有邏輯的話都說不出來時,我們就會懷疑你念法律的誠意和能力。
若真的不懂,就抱持虛心的態度表達自己的不足,告訴老師將來願意繼續努力,這樣其實也很好。
跳至Q18.建議高中同學在升上大學後,在學習心態上該有怎樣的轉變?基本上,高中生的學習還是比較被動,但大學講究獨立思考。
不只是法律,很多科目都博大精深,所以不要期待老師把一個科目「教完」,在大學沒有「教完」這件事,老師只能開個頭、教你學習的方法,你要有能力獨立把後段念完。
例如訴訟法這門課,很多老師都只能教到一審,沒時間教到上訴審或是特別程序,但其實老師已經在前段告訴你要怎麼去學習了,你要自己將此方法應用到後段。
很多同學還是會延續高中的被動學習,但獨立、自主學習的毅力是你能不能在大學中走得比較平順、能不能出類拔萃、高人一等最重要的關鍵。
跳至Q19.許多人認為讀法律系未來就是當法官或律師,教授對此的看法為何?社會上很多人覺得念法律系就一定要當法官、律師,但實際上即使這幾年國考律師的名額開放,但相對於法律系的學生人數成長,能考上的始終還是少數。
法律工作也不僅限於法官跟律師,各行各業都需要法律人,只要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任何領域都會涉及法律的問題。
當然,律師與法官是比較主流的道路,但不要把它視為你唯一的路,才不會讓念法律變成沉重的枷鎖,造成不必要的壓力,更使法學教育無法正常化。
我想要利用這個機會,跟家長和社會大眾呼籲,每一個領域都需要法律人才,讓法律人把自己的路走得寬廣,對於法治社會的進步絕對是具正面意義的事情。
跳至Q20.當家長和同學對於校系選擇持有不同看法時,教授會建議該怎麼互相溝通呢?親子之間的溝通障礙,我想絕對不會只限於大學科系選擇,所以嚴格來講,這部分要從親子關係著手。
就我自己的想法而言,真正念書的還是同學自己,如果同學對未來非常有想法,那麼當然要想辦法堅持下去,你要做的是說服父母,而說服的最佳做法就是增進了解。
例如你真的很想念我們學校的法律系,但你的父母不認同,你可以找時間帶他們來北大,看看學校環境、了解招生資訊,甚至直接在法學院找學生詢問,你的父母也許就會改變看法。
倘若父母有一些特別的期望,也不要馬上抗拒。
每個人都有發展的彈性,不要覺得我就是要走自己的路,這是我的人生、爸媽不應該干涉。
別忘了父母永遠是你最親的人,他們永遠都會為你設想,你可以跟父母一起認識科系,也許你也會改變看法。
用同理心來化解雙方的歧見、盡全力彼此了解,最後如果真有不可跨越的鴻溝,你就考慮自己的現實狀況跟條件來做選擇,但每個選擇都要保留改變的彈性。
即使做出自己沒有那麼喜歡的決定,也不是世界末日,不用把選系看為「定終身」,你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的出路。
跳至Q21.對北大法律系的同學、未來新生想說些什麼?對於現在法律系的同學,老師希望你們在校時能夠好好學習,讓法學知識進得來、畢業之後法律論述才說得出去,你的法律人生就會「發大財」。
這指的不只是錢財的「財」,也是你的才氣、治世的「才」。
對於現在的高中同學,也就是準大學新鮮人,我在這裡要祝福你們每個人都能慎擇科系,並且深愛你所選的科系,努力學習去成就你的人生。
要是你現在有點想念法律,但心意又不是那麼堅定,我在這裡告訴你們:天青色等煙雨,臺北大學法律系在這裡等你。
點我查看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觀看更多應屆考取律師國考,我帶著辯論社的興趣走入法律系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林佩瑩學士台灣有正義感就唸法律?要學會在感性和理性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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