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你不是一個人實踐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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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想,為什麼社會對這樣一個慢性病抱持異樣眼光,甚至認為這個這是同志朋友專屬的病症,而感染者都是罪人,不可饒恕之人,為什麼台灣社會上還存有這樣的歧視言論?不 ... SearchthissiteSkiptomaincontentSkiptonavigation你不是一個人實踐協會WEASONEASSOCIATION聽聽我們的心底話2011年最後一天,電視和臉書上都洋溢著跨年的歡樂氣氛,但我卻一點心情都沒有,因為我確診了。

阿星2013年的聖誕節,我因為扁桃腺發炎而在內湖三總住了6天,直覺敏銳的我在出院後立刻到聯合醫院昆明院區做篩檢,結果面對了我最崩潰的結果,這輩子沒這麼討厭過「+」和「陽」這兩個字。

B從被幫助到助人,然後自助助人、助人自助,我想讓更多人成為當初帶領我進入網路社群的他,讓自助互助的力量,感染每位愛滋感染者。

小清「過去因為藥物的副作用,讓我對於愛滋藥物產生極大的厭惡感,甚至害怕,隨著時間藥物也逐漸進步,而我從原本共生感也提昇到跟過往不同的新生。

」小柏這是我生活中的不平凡的點滴,但相信自己能克服服藥的困難,讓自己生活回復如常,相信我一定也能創造出不凡的幸福與快樂。

小A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的心內話:「希望大家幫忙連署修法愛滋條例第21條,消除不人道,不人性條文限制」廖郁賢雲林縣議員的心內話:阿賢認識一些愛滋感染者的朋友,也常與他們同桌共餐、出遊,就像你和會和朋友聚餐,一點也沒有不同。

常常在想,為什麼社會對這樣一個慢性病抱持異樣眼光,甚至認為這個這是同志朋友專屬的病症,而感染者都是罪人,不可饒恕之人,為什麼台灣社會上還存有這樣的歧視言論?不只是社會觀感,其實台灣法律也將愛滋感染與犯罪畫上等號。

媒體報導異樣眼光/零歧視好難?愛滋21條例修訂後=美好人生開始|生活|三立新聞網SETN.COM有民眾去年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連署愛滋條例21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第4項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

簡稱愛滋條例21條)修法,成功促進危險性行為範圍修改後,迄今已逾一年。

但,從此「歧視」有變少了,感染者有更勇敢面對了嗎?資深的感染科醫師說「雖不是全部」,但的確有感染者變得更勇敢、更積極面對與治療了。

(記者:簡浩正)異樣眼光/不孤獨了!「你不是一個人」協會終成立 爭權益|生活|三立新聞網SETN.COM除了愛滋條例的修改外,感染者也將更不孤單。

因為前述提案連署者、北市聯醫陽明院區研究員葉柏岑,在許多NGO民團與政府、醫師的協助與支持下,今年九月成立了「社團法人臺灣你不是一個人實踐協會」外,更在Line創立了「愛管家」帳號。

該協會理事長呂允中說,協會未來除辦理更多愛滋講座外,將持續陪伴感染者並爭取更多權益。

(記者:簡浩正)異樣眼光/破迷信!愛滋「非絕症」測不到病毒=不具傳染力|生活|三立新聞網SETN.COM感染科醫師表示,愛滋21條修訂,主要是為了達成零歧視、將U=U的精神帶入,至少感染者自我歧視變少了,且未來法律上的引用也更明確;同時他也樂見「社團法人臺灣你不是一個人實踐協會」的成立,期幫助更多感染者權益爭取、正向面對人生。

(記者:簡浩正)獨家/危險性行為第二條今修正!律師:讓愛滋處罰合理化|生活|三立新聞網SETN.COM衛生福利部今(2)日在正式修正「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第二條條文,將危險性行為之範圍,從「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醫學上評估可能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性行為」,修正為「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且經醫學評估有重大傳染風險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性行為」。

(記者:簡浩正)獨/世界愛滋日 21條修法提案者籲「一定要為自己發聲」|健康|三立新聞網SETN.COM今天12月1日是「世界愛滋日」,不過友善防治環境說得容易做來難。

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政策平台發起感染者條例第21條,應修正符合法源與醫學實證提案,並獲民眾覆議通過的發起人、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研究員葉柏岑表示,感染者在日常生活中常遇到心理、醫療、法律、照護的挑戰,但面臨時「一定要記得為自己發聲!」(記者:簡浩正)愛滋除罪化律師:不應未遂犯而罰之|性病防治|性愛|元氣網對於有民團在網路平台提案連署,希望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U=U不具傳染力已是國際共識...愛滋除罪連署達標提案者:推倒歧視高牆避免獵巫|性病防治|性愛|元氣網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20年前成立至今爭議多,民團日前認為U=U「測不到等於不具傳染力」已是國際共識,愛滋條例恐淪為恐嚇病患籌碼;日前有提案者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愛滋除罪化,在近兩個月連署、及聯合報記者一個月前專題報導下,此提案於五天前達標。

醫界:國際研究證明U=U者性行為不會傳染|性病防治|性愛|元氣網對於愛滋條例21條的爭議,前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北榮感染科醫師林錫勳表示,這些年來,國內外的實驗結果皆已證明U=U(U...內政部台內團字第1100035758號函ReportabusePagedetailsPageupdatedGoogleSitesReportab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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