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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細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施行前已設立之高級中等學校,依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沿用原校名者,於本法施行後 ... ::: 首頁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下載專區 常見問題 English 關於公報 公報瀏覽 公報查詢 網路資源 會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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