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慘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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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桂坊慘劇是香港最嚴重的人群踩踏事故,1993年1月1日於中環蘭桂坊及德己立街發生[2][3][4][5][6],釀成21死63傷[7]。
事後香港總督彭定康委任按察司包致金獨立調查事件,香港警務處在往後的大型節日慶祝地點均採取人群管制措施,地鐵則於同年12月起每年新年前夕提供通宵服務,避免慘劇再次發生。
1992年12月31日大除夕晚上,大批市民及遊客到酒吧和餐廳林立的中環蘭桂坊慶祝。
商業電台在蘭桂坊轉角處架設舞台及巨型氣球,舉辦新年倒數流行音樂會,由電台及電視台直播現場盛況。
警方當時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