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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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納學雜費並完成註冊相關手續,將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學生應於上課開始日(含當日)前完成繳費註冊手續,如因故必須延緩,應依規定請假,請假以兩星期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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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除於正式上課日前申請休學者外,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 二、網路選課: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低於各系、學位學程規定者,應予休學。

詳情請下載註冊須知: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註冊須知   ::: 教務長室企劃組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課務組共同教育委員會通識教育中心教學發展中心網路大學籌備處公館教務組最新消息招生資訊新生報到課程與選課學雜費成績等第制畢業教務法規各項會議系所調整 本站 站外 本網站著作權屬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 ,請詳見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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