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台聯大系統碩士班- ) - 第- 23 - 次備取遞補名單 - 註冊組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國立清華大學108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報到須知. 恭喜您錄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請詳讀本須知後,依下述程序於規定期間內完成新生報到手續。

壹、報到時間:108年8月8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最新消息 108學年度碩士班(含台聯大系統碩士班)第23次備取遞補名單(含報到須知) 108學年度碩士班(含台聯大系統碩士班)第23次備取遞補名單(含報到須知) *若有學生證, 註冊日, 保留入學等相關問題, 請點此連結註冊組網站查詢。

若有實驗室及指導教授相關問題請洽詢所屬系所。

*備取遞補生即日起改由註冊組採電子郵件及簡訊聯繫報到。

備取作業將持續至開學前。

*若需查詢最新備取名次請至清華大學註冊組最新消息。

*第23次備取遞補名單如下,報到資料請繳交至註冊組。

碩士班招生備取名單 組別代碼 系所 組別 准考證號 姓名 備序 0504 生科院 甲組 05040024 潘劭維 47 0504 生科院 甲組 05040006 陳振豪 48 0507 生科院 丁組 05070040 曾裕凱 15 0508 材料系 甲組 05080018 蔡踵智 42 0508 材料系 甲組 05080192 張弘偉 43 0512 動機系 乙組 05120129 盧俞安 14 0518 工工系 乙組 05180022 陳道明 10 0549 科管所 乙組 05490010 鄭乃瑄 12 0568 數理所 乙組 05682002 葉信宏 8     台聯大碩士班備取名單 組別代碼 系所 組別 准考證號 姓名 備序 0504 化學系 應用化學組 1000200 駱禹豪 21   在職專班 組別代碼 系所 組別 准考證號 姓名 備序 0409 教科系課教 甲組 04090067 林于涵 9   國立清華大學108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報到須知 恭喜您錄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請詳讀本須知後,依下述程序於規定期間內完成新生報到手續。

壹、報到時間:108年8月8日15:30起至8月12日17:00止(非報到時間,系統不開放) 貳、報到程序:(「網路報到及上傳資料」與「繳送資料」二項程序均需做到,始為完成報到手續): 一、網路報到及上傳資料: (一)網路報到 請於報到時間至招生專區首頁上方「報名/報到系統」,點選「登入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系統」/「台聯大系統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系統」/「碩士在職專班」→「其他作業」登入,於「報到相關作業」點選「新生網路報到」選擇願意報到入學或放棄入學資格。

選擇報到入學者,於送出資料後,即可於系統上看到個人所屬學號,並可接續完成新生資料上傳步驟。

(二)新生資料上傳 於完成「新生網路報到」選擇願意報到入學後,點選「報到相關作業」→「新生資料上傳」上傳大頭照、身分證正面、身分證反面、護照(印有英文姓名頁)電子檔,上傳檔案格式請依網頁說明辦理。

二、繳送資料:請於8月12日(週一)前送至本校註冊組(行政大樓一樓)或以掛號信件寄繳下列文件(收件地址: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清華大學註冊組  收,以國內郵戳為憑),寄繳文件說明如下: ◎學士學位證書正本或切結書(同等學力者繳交專科畢業證書或高等考試及格證書或大學修業證明書)。

★★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如果無法繳交證書者,請至本校招策中心網頁下載「延長切結證明書」至原就讀學校簽章證明,寄至註冊組辦理延長(提前辦理者恕不受理,並請自行預估回原學校蓋章證明之作業時間,不接受以「沒時間辦理」為由要求再延長),逾時未完成報到或逾切結日期未繳交學歷(力)證書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隨即以備取生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因暑修無法取得證書者至遲不得超過本校註冊日(9月初)。

※完成報到並寄出資料3個工作日後,可以至個人報到網頁查詢資料是否寄達。

         ※非應屆畢業生一律繳交學歷證書正本,不得簽具切結書,違者取消入學資格。

參、入學相關事項: 一、新生註冊須知請參閱註冊組網頁最新消息;新生入學通知於報到完成後會email通知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列印。

二、宿舍:需要住校者,請注意本校學生住宿組網頁公告。

三、就學貸款、兵役緩徵、獎助學金等相關事宜,請洽生活輔導組、軍訓室(水木活動中心二樓)或參考其網頁資訊http://meo22.wwlc.nthu.edu.tw/dosa/。

四、需辦理臨時借書證者,請依圖書館網頁「準研究生服務」之說明辦理,網址為: http://www.lib.nthu.edu.tw/identity/newgraduate.htm 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歷(力)證書必須繳交中文版正本(持外國學歷者除外),否則無法完成報到者,自行負責。

以寄送方式繳交者,請勿將證書夾(筒)併同寄送,若仍併同寄送者,本校不負證書夾(筒)之保管責任。

二、繳驗之學歷證書正本約於10月中旬由註冊組轉各系所辦發還,期間若因參加各項考試或其他用途,需要證書影印本者,請事先影印留存。

三、如需報到證明者請列印網路上報到狀況頁面(如有需要請至本校招策中心蓋章)或以入學通知代替。

四、報到後因故無法入學者,可至招策中心原「報名/報到系統」登入後,選擇「放棄入學資格」,列印放棄書後親筆簽名,並以掛號信件寄繳或親送註冊組,報到時所繳交之學歷(力)證書將一併退回(需寄回者請附上回郵郵資)。

  ※※※※※ 以上備取生請詳閱報到須知 ※※※※※ 瀏覽數: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