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英語教學--共同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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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因材施教」的基本精神並提升英文「教」與「學」之成效,本校大一、大二英文實施分級教學。
大一、大二英文之分級課程規劃詳述如下。
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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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學/共同英文/分級測驗及分級教學:::
共同英文課程介紹分級測驗及分級教學
為落實「因材施教」的基本精神並提升英文「教」與「學」之成效,本校大一、大二英文實施分級教學。
大一、大二英文之分級課程規劃詳述如下。
課程規劃
「大一英文」及「大二英文」上下學期均為2學分,共8學分。
新生入學講習時舉行英語能力安置測驗,並依據測驗結果實施分級教學(基礎級、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大一、大二英文各級數均訂定聽說讀寫四技能之教學指標建議表及統一評量項目與占比,語言中心課程委員依據指標共同選定建議教材供授課教師選擇使用,並據之設計課程、規劃評量。
每學期期末舉行統一會考並於學年度結束前,施作學生自我檢核問卷,以了解學生學習成效。
106年度(含)前大一、大二英文之課程架構圖說明如下圖(一)。
大二英文自107學年度起,課程內容將以「職場英文」為導向,107學年度(含)後大一、大二英文之課程架構圖說明如下圖(二)。
圖(一):106學年度(含)前之大一、大二英文課程架構圖
圖(二):107學年度(含)後之大一、大二英文課程架構圖
學生級別之調整
若教師或學生察覺被分置之級別與學生英文能力不符,可於每學期學校公布之「加退選」期間申請級別調整;每次以申請升一級或降一級為限,即:初級升至中級、中級升至中高級;反之亦然。
調整級別之參考標準及流程如下:
1.升級參考標準
A.基礎級學期成績達82分(含)以上者;初級學期成績達84分(含)以上者;中級學期成績86分(含)以上者
B.出/缺席情況
C.授課教師意見
2.降級參考標準
A.學期成績為55分(含)以下者
B.出/缺席情況
C.授課教師意見
3.申請流程
A.填寫「變更級數申請表」(該表須取得原班授課教師之簽名)
B.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C.於每學期學校公布之「加退選」期間提出申請
大一、大二英文擋修
日間部四技英文必修課程均為次序性課程,因此每一學期之學期成績未達45(不含)分,不得修習次一學期之課程。
例如,「大一英文」下學期成績若未達45(不含)分,則不得修習「大二英文」上學期課程。
外語能力畢業指標
自97學年度起,本校日間部四技學生實施「外語能力畢業指標」,除「英文檢定」項目外,還包括「其他外語」及「英語口語評量」,學生可擇一做為外語畢業指標。
詳見【外語能力畢業指標實施辦法】
英文課程抵免
為鼓勵本校學生通過各項校外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提升就業力,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語言中心訂定「朝陽科技大學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
詳見【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
106學年度(含)前校定必修英文學習進路圖
107學年度(含)後校定必修英文學習進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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