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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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規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組織規程,特訂定本準則。
第2 條. 學校置校長一人,專任,綜理校務。
學校四十一班以上者,得置副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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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修正「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一案
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修正「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一案,業經臺北市議會109年11月11日第13屆第4次定期大會第10 次會議議決:「備查」,詳如附件。
- 2臺北市政府組織編制審查小組會議提案 - 臺北市首座
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以下簡稱編. 制標準),本府廢止「臺北市立職業學校組織規. 程」,另訂定本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 3號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 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法規位階:, 自治規則 ... 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42031號令修正發布 ...
- 4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法規類號:, 北市05-01-4030. 名稱:, 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法規位階:, 自治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 5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 民國109 年09 月09 日 ). 第14 條, 學校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學校訂定,報請教育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