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公司出資額屬財產交易所得,應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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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欄位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若轉讓有限公司之出資額,屬財產交易而非證券交易,轉讓價格高於出資額部分應列為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而出資額成本之認定,係以股東取得該出資額所支付之價款為準。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君於103年以出資額500萬元投資設立A公司,嗣於105年以1,300萬元之價格將股權轉讓予乙君,甲君漏未將轉讓價格高於出資額之差額800萬元(轉讓價格1300萬元-出資額成本500萬元)列報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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