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五節、海運出口艙單各欄位填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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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運出口艙單各欄位填報說明 項次 欄位名稱 填報說明 1. 艙單種類 於出口之¨內打「ü」。

2. 運送人或其代理 人名稱 填入運送人或代理人之中文名稱(或英文名稱)。

3. 運送人或其代理人代碼 (1)填入運送人或代理人之代碼。

請參閱「通關作業 及統計代碼」之「船舶運送業」及「船務代理業 」之代碼填報。

(2)如「船舶運送業」兼具「船務代理業」身分而有 兩個代碼時,一律使用「船舶運送業」之代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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