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 術科期末考試範圍 - 東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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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音樂學系術科期末考試相關規定 1.考生需於考試當場繳交考試曲目表(含授課教師簽名)方能考試。

2.為提升本學系學生之演奏技巧,請老師惠賜評語以作為學生演奏改進之參考。

3.平時成績佔總成績之40%,考試成績佔總成績之60% 4.以下為大學部學生考試範圍 鋼琴組 各學期之考試一律背譜;除第八學期外,各學期曲目不得重覆。

鋼琴(五)或(六)必須舉辦至少三十分鐘長度之個人實習音樂會,自行邀請老師參與音樂會,不列入評分。

 鋼琴(一) 考試曲目由主修老師決定。

鋼琴(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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