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創新創業基金補助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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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為完善校園創新創業生態,鼓勵本校師生與校友積極參與創新與創業 將校園原生技術及創意加速轉譯進而衍生新創事業,特... 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中山大學創新創業基金補助與投資 補助類:創業團隊採補助形式辦理,每團隊補助額度以100萬元整(含稅)為上限。

投資類:新創公司採投資(或合資)形式辦理,每公司投資(或合資)額度以1,000萬元整為上限。

申請資格 補助類: 須為2人以上組成之創業團隊(為本處創業中心培育貨櫃創業團隊者優先獲得補助)。

團隊成員須一半(含)以上為本校教師(含已退休及借調教師)、本校在校學生或畢業校友。

申請人必須為校園技術、創意主要持有者或擔任營運決策要角。

須具備能商品化之創意產品雛型或創業構想,且為團隊原創,並未抄襲他人。

投資類: 須為2人以上持股組成之新創公司。

公司成員組成須一半(含)以上為本校教師(含已退休及借調教師)、本校在校學生或畢業校友。

申請人且必須為校園技術、創意主要持有者或擔任營運決策要角(持股達3成以上或是擔任副總級以上職位)。

須具備能商品化之創意產品雛型或創業構想,且為公司原創,並未抄襲他人。

申請方式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補助:請繳交國立中山大學創新創業基金補助創業計畫書 1份。

申請投資:請繳交國立中山大學創新創業基金投資營運計畫書 1份、公司核准設立公文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申請方應備申請文件(A4紙本5份,電子檔1份),於規定期間內寄送電子檔案至本案承辦信箱  紙本親送或掛號郵寄至「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中山貨櫃創業基地創業中心收」, 辦理申請作業。

 文件不全、不符規定或逾時繳交者,不予受理,且申請資料概不退還。

申請時間: 原則採隨到隨審,實際申請及審查時間由產學處公告。

附件下載 國立中山大學創新創業基金補助投資申請須知 ( PDF ) 國立中山大學創新創業基金補助投資申請文件 (ODT ) 瀏覽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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