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記-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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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年,布萊特發明了英文速記法,基本繼承了泰若的方式,用直線、半圓和圓圈等符號記錄英文單詞。

1837年艾薩克·皮特曼(Pitman,又譯「必文」)創造了一套 ... 速記是一種用符號快速記錄語言的方法,通過速記符號記錄的音節資訊,並利用縮略符號提高記錄效率。

速記完成後,需要將速記內容翻譯成正常的文字。

速記的速度一般可達到每分鐘160-400字,因此在許多如在需要現場記錄語言的場合都有過應用案例,例如法庭記錄、新聞及會議採訪、課堂筆記等。

在1990年代之後,傳統的速記技術逐漸被錄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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