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約用電 - 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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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約用電 · 1、購置高效率低耗油之公務用車。

· 2、公務車調派應儘量共乘,減少車輛出勤次數。

· 3、減少不必要會議。

員工公出,鼓勵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 4、車輛應定期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中科技大學    主要網頁   環保業務 禁用免洗餐具管制宣導 節能宣導 節約用電 學校用電料資料 首頁 > 行政單位 >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 環保業務 > 節約用電 節約用電   節約用電規範 加強節約能源措施 有關本校學校冷氣節能措施 一般教室冷氣管理要點 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臺中護理專科學校節約用電規範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六日行政會議通過 壹、節約用電規範 第一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 一、空調系統 (一)溫度設定以攝氏二十六度至二十八度為宜(1。

C可減少6%用電)。

(二)使用冷氣設備,必須關妥門窗避免冷氣外洩。

(三)配合電扇使用,將使室內冷空氣加速循環,冷氣分佈均勻,可不須降低設定溫度,而達到較佳的冷    氣效果。

(四)事務組每二月至少檢視或清洗一次空氣過濾網,並做成記錄(空氣過濾網太髒,容易造成電力浪     費)。

(五)各單位新購空調設備採用當年度公布之高能源效率之窗型冷氣機、箱型冷氣機、中央空調冰水主機   (綠色採購)。

(六)如教室、辦公室下午有西曬情形,應使用百葉窗或窗簾,以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降低冷氣用    電量。

(七)冷氣停用前先關掉壓縮機(由冷氣改為送風或調高溫度設定),以節省空調用電。

(八)大辦公室內避免一人加班使用空調冷氣。

二、照明系統 (一)採用省電、高效率照明燈具(目前廠商贈送2組,測試中,若成效良好,逐年編列預算改善完     成)。

(二)日光燈改用電子式安定器。

(三)燈具保管維護方面,各辦公室應定期派員清洗更換燈罩,以維持應有的亮度。

(四)日光燈管兩端變黑,使用單位應申請更換,以維持燈具效率。

(五)採取各管理單位分區管理責任制度,各經管之區域如下課、下班後應負責關閉不需使用之電燈,隨     手關燈是最好的節約用電方法。

三、電梯     推行步行運動,三樓以下,以不搭乘電梯為原則。

四、事務機器 (一)長時間不用電腦時應關閉電源,減少待機耗電損失。

(二)選租(購)機具以綠色採購、省電功能之影(列)印機,可在未使用時,自動進入省電狀態。

(三)午間休息時間或長時間不用時,關閉影印機等用電設備,減少待機損失。

(四)影印機背面之排氣孔與牆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離,以利散熱。

(五)複印時須先妥為設定所需之紙張大小及複印份數,以免增加無效的複印,浪費紙張及電力。

五、其他 (ㄧ)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訂定值,及抑低尖峰用電需量可行性。

(二)長時間不使用之電器,應將電源插頭拔下,以節省用電(未拔掉插頭所浪費的待命電力,約佔總        耗電量的百分之十至十六)。

(三)夏季上班時除應以國際禮儀接待外賓外,儘量以輕便服裝為宜。

第二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重點為空調設備) (ㄧ)若用電量未能有效改善,將適時依單位之特性,再予調高空調冷氣溫度。

(二)教室空調裝設電表及IC卡,透過使用量記錄情形,採使用者部分負擔制度,每度負擔2.5元。

(三)中央空調系統裝設節能數位電表,在本校用電超出契約容量時,調整中央空調系統冷氣供給,        改為送風,以達洩載功能。

貳、稽查考核 (一)以第一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為考核目標。

(二)各單位應落實第一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平時由各單位主管、任課教師(導師)督導落實成        效。

(三)由節能稽查小組不定期到各單位檢查,檢查重點為:辦公室、教室全員離開後是否確實關閉空        調電源,使用空調冷氣是否確實將門窗關妥,冷氣設定溫度是否未低於26度C,廁所及走廊燈是        否依時關閉。

(四)節能稽查小組由事務組全體同仁擔任。

參、罰則 (一).節能稽查小組若發現辦公室、教室全員離開後未確實關閉空調電源或使用空調冷氣未確實將門         窗關妥或冷氣設定溫度低於26度C者,紀錄缺失一次,並通知該單位改善。

(二)三次(含)缺失紀錄者:學生班級愛校服務一週,辦公處室簽陳校長核處;並請該使用單位提         出改善計畫。

肆、本規範先實施第一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三個月後評估實施成效,再檢討改進方式及評估是否     實施第二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

伍、本規範經行政會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節約用電措施稽核表 稽核日期:  年    月     日    時  稽核人員:   節約用電措施項目與內容 缺失場所 稽核缺失說明 離開教室(辦公室)確實關燈及電源     走廊、公共區域電燈依日照情形開關     長時間不用事務機器或電腦確實關閉電源     空調冷氣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度C     使用空調冷氣確實關妥門窗     空調空氣過濾網確實清洗        表一   第一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實施項目 實施情形及改善結果 一、 空調系統 (一)溫度設定以攝氏二十六度至二十八度為宜(1。

C可減少6%用電)。

(二)使用冷氣設備,必須關妥門窗避免冷氣外洩。

(三)配合電扇使用,將使室內冷空氣加速循環,冷氣分佈均勻,可不須降低設定溫度,而達到較佳的冷氣效果。

(四)事務組每二月至少檢視或清洗一次空氣過濾網,並做成記錄(空氣過濾網太髒,容易造成電力浪費)。

(五)各單位新購空調設備採用當年度公布之高能源效率之窗型冷氣機、箱型冷氣機、中央空調冰水主機(綠色採購)。

(六)如教室、辦公室下午有西曬情形,應使用百葉窗或窗簾,以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降低冷氣用電量。

(七)冷氣停用前先關掉壓縮機(由冷氣改為送風或調高溫度設定),以節省空調用電。

(八)大辦公室內避免一人加班使用空調冷氣。

(一)各單位辦公場所空調溫度設定大多不會低於26度,但教室及實驗室因上課期間門窗緊閉,查核不易,無法落實。

(二)本校各單位新購空調設備均採用有環保綠色標章高能源效率之冷氣機,惟部分所需規格並無環保綠色標章。

(三)耐震整修新建教室及各班教室均已裝設完成窗簾及電風扇,減少西曬及增加教室通風。

  二、照明系統 (一)採用省電、高效率照明燈具(目前廠商贈送2組,測試中,若成效良好,逐年編列預算改善完成)。

(二)日光燈改用電子式安定器。

(三)燈具保管維護方面,各辦公室應定期派員清洗更換燈罩,以維持應有的亮度。

(四)日光燈管兩端變黑,使用單位應申請更換,以維持燈具效率。

(五)採取各管理單位分區管理責任制度,各經管之區域如下課、下班 後應負責關閉不需使用之電燈,隨手關燈是最好的節約用電方法。

(一)目前已請購31組省電、高效率照明燈具,改善誠敬樓二樓視聽教室燈具。

(二)95年10月26日評鑑委員建議,不宜使用壓克力燈罩易遮住光線。

綜合大樓門廳燈具燈罩已拆除,增加亮度。

(三)事務組以確實執行日光燈管更換,,以維持燈具效率。

(四)仁愛樓頂樓曬衣場,日光燈白天未關,已告知舍監。

建議採用定時開關 三、電梯  推行步行運動,三樓以下,以不搭乘電梯為原則。

誠敬樓及綜合大樓電梯已實施感應扣管控,以節約電源,並宣導多走樓梯以增進健康。

四、事務機器 (一)長時間不用電腦時應關閉電源,減少待機耗電損失。

(二)選租(購)機具以綠色採購、省電功能之影(列)印機,可在未使用時,自動進入省電狀態。

(三)午間休息時間或長時間不用時,關閉影印機等用電設備,減少待機損失。

(四)影印機背面之排氣孔與牆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離,以利散熱。

(五)複印時須先妥為設定所需之紙張大小及複印份數,以免增加無效的複印,浪費紙張及電力。

(一)長期不使用電腦,同仁均能關閉電源,減少待機耗電損失。

(二)本校選租(購)機具以綠色採購、省電功能之影(列)印機。

(三)本校影印機長時間不用時,關閉影印機等用電設備,減少待機損失。

(四)各科室影印機均定期維護,以利影印功能,減少電力浪費。

  五、其他 (ㄧ)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訂定值,及抑低尖峰用電需量可行性。

(二)長時間不使用之電器,應將電源插頭拔下,以節省用電(未拔掉插頭所浪費的待命電力,約佔總耗電量的百分之十至十六)。

(三)夏季上班時除應以國際禮儀接待外賓外,儘量以輕便服裝為宜。

(一)本校95年契約容量超約8個月(95.04-95.11),擬檢討契約容量或實施需量控制。

                                           加強學校節約能源措施 行政院95年6月28日院臺經字第0950030746號函核定 行政院96年6月11日院臺經字第0960027076號函核定修正   壹、依據  依95年5月24日行政院第2991次會議有關加強推動政府機關節約能源指示事項辦理。

  貳、目的 藉由政府機關及學校率先推動節約能源,示範引導民間採行,落實全民節約能源行動。

參、目標 各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與用油量以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肆、執行單位 一、中央執行單位: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及學校。

二、地方執行單位: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及學校。

  伍、實施事項 一、建立管理制度與基本資料: (一)各執行單位應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由副首長擔任召集人,並派員擔任能源管理人員,每年擬定節約能源目標與工作計畫,並編列預算執行。

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編組架構如附件1。

(二)採責任分區管理制度,各執行單位使用空調與照明場所應劃分責任區域,並建立節能措施責任區域負責人名單如附件2。

負責人負責責任區域之空調溫度調控與照明開關。

(三)各執行單位能源管理人員應依經濟部通知日期內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填報基本資料。

執行單位基本資料表如.附件3。

二、採行措施 (一)汰舊換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1、無變流量設備之中央空調送風、送水系統可洽空調專業技師評估後導入裝設,俾隨空調負載需求調整流量以節約用電。

2、新設或汰換電梯時,採用變頻式省電型電梯。

3、配合公務機關財產使用年限規定,中央空調主機使用超過8年,窗、箱型、分離式冷氣機使用超過5年且效率低於經濟部能源局公告之能源基準者,可委請空調專業技師或廠商進行節能效益評估分析後,並逐年編列預算予以汰換。

4、應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同等級高效率之用電器具、設備與車輛產品。

節能標章產品及其能源效率審查基準請參閱節能標章網站(http://www.energylabel.org.tw/)。

5、交通號誌燈、出口指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及消防指示燈辦理汰舊換新,應採用省電LED應用產品。

6、辦理節能工程改善時,得導入民間能源技術服務業(EnergyServicesCompanies,ESCOs)。

有關ESCOs之導入方式請參閱能源技術服務業網站(http://www.ecct.org.tw/esco)。

7、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工程,應採節約能源之規劃設計及優先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節約能源及提高再生能源運用,減少尖峰用電需求。

(二)節約用電 1、衣著 夏季上班時除特定場所(總統府國父紀念月會、就職宣誓典禮、以國際禮儀接待外賓之場合、頒獎典禮、受邀參加國際性會議、宴會等)外,不用穿西裝、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

2、空調 (1)採責任分區管理,控制辦公室、會議室及教室等空間溫度設定適溫(26~28℃);視需要配合電風扇使用。

(2)連續假日或少數人加班不開中央空調冷氣。

(3)在不影響空調效果下,適度提高中央空調主機冰水出水溫度。

(4)下班前半小時提前關閉冰水主機,但仍維持送風機與冰水泵浦運轉。

(5)利用室內、室外遮陽及屋頂加裝隔熱材或噴水,防止日曬影響空調負載。

(6)空調區域門窗關閉,且應與外氣隔離,減少冷氣外洩或熱氣侵入。

(7)每月清洗窗、箱型冷氣機及中央空調系統之空氣過濾網、每季清洗中央空調系統之冷卻水塔。

(8)每半年請維護廠商或保養人員檢視中央空調主機之冷媒量。

若冷媒不足應即填充,以保持中央空調主機效率。

3、照明 (1)採用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2)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環境照度是否適當,並作改進。

惟不可為節省用電而減少必要之照明,以致影響視力。

(3)走廊及通道等照明需求較低之場所,可設定隔盞開燈或減少燈管數;白天如照度足夠,可不必開燈。

需高照度之場所,於基礎照明下增設局部照明。

(4)採取責任分區管理,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5)非經常使用之照明場所,如廁所、茶水間等,使用照明自動點滅裝置。

(6)牆面及天花板選用乳白色或淡色系列,以增加光線反射效果,可減少所需燈具數量。

(7)依落塵量多寡定期清潔燈具;依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8)禁用傳統白熾燈泡,汰舊換新一律採用高效率燈管(泡)。

(9)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基礎照明及辦公事務機器。

4、電梯 (1)推行步行運動,3樓以下不搭乘電梯。

(2)有2部電梯者,應設定隔層(分單數層與雙數層)停靠。

若搭乘不經過自己樓層之電梯,再配合走1層樓。

(3)有2部以上電梯者,可在上下班尖峰時間以外,停用部分電梯。

(4)電梯內照明及風扇裝設自動啟停裝置。

(5)電梯機房冷卻通風扇應以溫控開關控制運轉。

5、電力系統 (1)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空調散熱。

(2)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值,以減少基本電費支出。

6、事務機器及其他 (1)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如開會、公出、下班或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如電腦及其螢幕與喇叭、印表機、影印機等),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3)裝設定時控制器控制飲水機之使用時間,關閉非上班時間飲水機用電,以節約用電並維護辦公室用電安全。

(4)電熱水器應汰換為高效率熱泵系統,並整合現有空調系統,供應部分冷能,以減少空調用電。

(三)節約用油 1、購置高效率低耗油之公務用車。

2、公務車調派應儘量共乘,減少車輛出勤次數。

3、減少不必要會議。

員工公出,鼓勵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4、車輛應定期維修保養及檢驗,並維持省油行駛(如市區維持時速40~50公里及高速公路維持時速80~90公里行駛、避免急煞車、減少車上不必要之載重、車輛胎壓維持原廠建議值等)。

三、紀錄及查核 (一)執行單位應派員定期抄錄各電表用電量及量測各責任區域空調溫度。

用電抄表紀錄表及空調溫度量測記錄表如附件4、.附件5。

(二)執行單位應派員定期進行設備系統維護檢查。

設備系統維護檢查項目及頻率表如附件6。

四、自我評量及檢討 (一)各執行單位之用電量應與前一年度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電不得成長。

1、夏月用電比較:各執行單位夏月用電度數(電費收據屬逐月收費者,採合計8月份及9月份電費收據上之用電度數;電費收據屬隔月收費者,採8月份或9月份電費收據上之用電度數)與前一年度同月份比較。

2、年度用電比較:各執行單位年度用電度數(合計1~12月份電費收據上之用電度數)與前一年度比較。

(二)各執行單位之用電指標(總用電量/樓地板總面積)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公布之同類型機關或學校用電指標比較。

(三)各執行單位應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四)各執行單位應定期就採行節約用電措施進行檢討,並追蹤、分析用電差異原因及擬定改善對策。

1、夏月檢討網路填報:於10月15日前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完成填報夏月採行節能措施檢討,填報內容如附件7。

2、年度檢討網路填報:次年1月15日前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完成填報年度採行節能措施檢討表及設備汰換情形填報表如附件7及.附件8。

五、教育訓練 (一)各執行單位應派能源管理人員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下載節約能源管理技術、方法等資料並自我研習。

(二)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並利用內部各種集會場合或活動中宣導節約能源觀念及作法;並派員參加節約能源相關研討(習)會。

(三)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以養成全員節約能源習慣。

(四)舉辦內部節能競賽活動,鼓勵全員參與落實節約能源。

  陸、督導及成效考核 一、督導機制 (一)採分層督導考核制度: 各執行單位應督導考核所屬行政機關、學校之整體推動成效及網路填報情形。

(二)提供網站資料查核: 經濟部每年彙整各執行單位年度(1月底)及夏月(10月底)網路填報資料,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提供各執行單位查核所屬行政機關、學校節約能源情形。

(三)經濟部另彙總分析各執行單位年度及夏月執行成效,包括用電成長率、填報率、用電指標、應改善事項等陳報行政院,節約能源執行成效彙總表如附件9。

二、考核獎懲機制 (一)依各執行單位節約能源成效彙整分析結果,經濟部得會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邀集相關機關與專家組成評鑑小組,以考核各執行單位節約能源執行成效。

成效考核結果及處理原則如下: 1、獲評定為執行績優之執行單位,由其所屬上級機關對該機關或學校首長及執行有功人員,予以敘獎。

2、獲評定為自行檢討改善之執行單位,由其所屬上級機關通知評鑑結果,請該執行單位自行檢討用電指標合理性與自行實施節能改善,以降低用電指標值。

3、獲評定為執行不佳之執行單位,應限期向其所屬上級機關敘明用電成長理由或提出改善執行報告,併同下次評鑑考核時接受複核。

4、未填報前述夏月或年度用電暨相關資料之執行單位,由其所屬上級機關追究未填報原因。

5、獲評定為填報資料有誤之執行單位,由其所屬上級機關限期該執行單位更正填報資料。

       6、前述第3~5項之執行單位未於期限內完成改善者,由所屬上級機關對該機    關或學校首長及執行人員予以懲處;若有特殊理由,得由所屬上級機關認定後不列入懲處。

(二)各執行單位之年度及夏月節約能源執行成效考核結果及處理建議,由經濟部彙整陳報行政院後,函送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及各縣市政府轉知所屬機關及學校辦理     有關本校學校冷氣節能措施                                                     96-9-11 1.95年6月6日行政會議通過台中護專節約用電規範:其中規範空調系統溫度設定以攝氏26-28度為宜。

2.95年7月11日公告本校節約用電規範方案及用電措施稽核表乙份於第3類電子公佈欄,即日起實施,並影印給各班級1份。

3.96年3月9日95學年度第二學期總務會議決議:建議校長將全校學生教室及辦公室冷氣控制上午10點開、下午5點關,若有特殊需求請額外提出申請。

若有教室未關冷氣請事務組環安承辦人員另行通知該班改善。

4.96年4月3日95學年度第二學期行政會議,事務組長報告事項:96年3月9日總務會議檢討本校用電情形,會中決議將全校學生教室及辦公室冷氣控制上午10點開、下午5半點關(3樓10:10-17:10;4樓10:00-1700;5樓9:50~16:50),若有特殊需求請額外提出申請,若有教室未關冷氣請事務組環安承辦人員另行通知該班改善。

5.學校目前冷氣能完全控制大樓:只有誠敬樓教室及辦公室(不包括誠敬東側及川堂2班新教室)。

  仁愛樓宿舍區,因每間寢室設有獨立電表,學生自行付費,故未控制,一、二樓教室及辦公室由寢室改建成教室及辦公室,所以目前未控制。

6.綜合大樓1~3樓禮堂及圖書館是屬中央空調須有專人開起才能使用。

4~5樓是實習樓層有帶實習老師控制開起時間。

7.原先誠敬樓教室因冷氣控制開關有故障且原有控制開關是機械式只能控時間並不控日期,因此於96年6月2日星期六,全部更換為電子式,星期六及星期日無法開啟。

8.96年9月起一般教室加裝電錶及冷氣使用卡,監控冷氣用電量,每月公佈各班用電   量,並加強宣導節約能源,97年2月起正式收費。

        一般教室冷氣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96年9月5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依據:為配合行政院96年6月11日院臺經字第0960027076號函核定修正「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及「本校節約用電規範」第二階段節約用電具體規範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為妥善管理一般教室冷氣設備,使學生養成節約用電習性及維護冷氣機正常使用,有效節約能源,節省公帑,並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三、實施範圍:本要點適用範圍包括所有安排一般課程使用之教室,不含實驗室、電腦教室、會議室及各科實驗室等,以及集中考試期間等。

四、一般教室冷氣收費規定: (一)使用冷氣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以班級(社團)名義,每班(社團)一張以購買冷氣使用卡方式,以啟動冷氣設備。

(二)購買冷氣使用卡應繳納押金100元,押金及冷氣使用卡金額設定由出納組管理,冷氣使用卡之購買、儲值繳費事宜由出納組負責辦理(夜間使用者由進修部依要點代辦)。

(三)冷氣使用卡不用時,至出納組退回押金及餘款。

(四)社團、選修班級使用一般教室,比照辦理。

五、冷氣使用卡電費費率之訂定及調整:費率之調整悉依前一年電費費率平均值(小數點四捨五入)調整收費標準。

六、冷氣機總電源控管原則:    (一)由總務處統一控管冷氣機總電源,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情形時,由總務處統一送電,各班可視需求,以冷氣使用卡啟動使用。

(二)供電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10時(各樓層間隔10-15分鐘啟動,由上層樓至下層樓啟動,以穩定電流,節約能源)。

(三)室內溫度達攝氏28度C以上方可開啟為原則。

(四)如有其他特殊情形,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並奉校長核可後會總務處另行設定之。

七、使用冷氣注意事項: (一)各班指定負責同學於每日上學時巡檢冷氣機相關設施,如發現遭破壞,應儘速報告導師及總務處處理,如未能及時報告,經發現且無法查明原因,將視同該班責任。

(二)不在教室上課時,請將教室冷氣機關閉。

(三)指定同學負責確認放學離校時,冷氣機是否已關閉。

(四)冷氣溫度設定應高於於26度C。

八、設備維護及保管: (一)一般教室內冷氣機及冷氣計費器如有損壞,應依學校規定上網報修。

(二)各班應妥善保管遙控器及冷氣使用卡,遙控器如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冷氣使用卡如遺失或損壞,除卡內金額不退還外,另須繳交100元製卡費,並重新購置。

(三)遙控器及冷氣使用卡於每學年結束時或不再繼續使用冷氣使用卡時交還出納組。

(四)各班級如有查獲任何形式之破壞情形,除賠償修復費用外,並追究責任依校規嚴處。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97年4 月1 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中護理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節約能源,並執行行政院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設立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本校節約能源計畫之審議。

(二)督導學校節約能源之執行事項。

(三)考核本校節約能源成效。

(四)其他有關節約能源事項之審議。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秘書室主任兼任,其餘委員十一人,由本校就下列各單位主管派兼之: (一)人事室 (二)會計室 (三)教務處 (四)學務處 (五)總務處 (六)實習就業輔導處 (七)護理科 (八)美容科 (九)通識教育中心 (十)研發處 (十一)進修推廣部 四、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校環安業務承辦人兼任,負責節能業務推動及教育宣導;另置節能管理人員一人擔任幹事,由本校營繕業務承辦人兼任,負責各項設備節能規劃、汰換及保養維護。

本校各單位主管應各指派一人兼任節能連絡人,做為節能管理人員對各單位之連繫窗口。

五、本小組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本小組委員因公差無法出席會議時,得指派專人代理。

六、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七、本小組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議,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為之。

八、本小組委員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

九、本小組所需節能經費,由本校總務處編列預算支應。

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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