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 -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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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目前許多「妨害性自主」案件年齡已有降低現象,為避免觸法,注意要件是「意願」與「年齡」。

(一)未婚之男、女雙方都有意願,且均16歲以上而發生性行為,就不會觸犯刑法,但即使是曾經發生過性行為(如男女朋友、夫妻關係),只要對方這次不想發生性行為,就不能霸王硬上弓,否則一樣會吃上強制性交官司。

(二)刑法規定,與未滿16歲之男、女發生性行為,無論對方是否同意都會觸犯刑法,如果是雙方「情投意合」前提下,而對方14歲以上未滿16歲時,行為人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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