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律師職前訓練規則20180201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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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律師停訓、退訓時,亦同。

前項實務訓練成績評定表,由受委任(託)辦理本訓練之司法官學院或全聯會陳報法務部核定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PDF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英 公發布日: 民國82年02月12日 修正日期:民國107年02月01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檢察司 立法理由:立法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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