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臨時借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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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臨時借用場地 臨時借用場地程序   尋找適合所需用途、人數之尚無人使用之場地。

攜帶本校有效之教職員工生證件,至活動中心辦公室。

影印證件後填寫“臨時借用場地申請登記表”,即可使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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