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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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為最基層的警察機構,亦指其所在之建築物。
派出所通常直屬於地方政府層級的警察局,其轄區範圍通常很小,在都市裡可能是一條街或數條街;在鄉間可能是一個村落或數個村落。
一個派出所通常只有個位數的警務人員,也沒有專門的拘留室、偵訊室等設施,有些以房間作為暫時拘留之用。
中國的派出所最早是由袁世凱於1914年12月公佈《設置派出所規程》在北京設立[1],在日本相當於派出所層級的警察機構稱為「交番」(日語:交番/こうばん Kōban */?)。
日本於1874年在東京設立「交番所」,18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