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緊急處理 - 亞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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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緊急處理 · 1.岸上救生: · 2.涉水救生: 當岸上救生無法施用,且溺者近淺灘時,則必須涉入水中施救,唯涉水前宜先觀察地形,找水淺地方下水施救。
· 3.船艇救生: 若離岸 ...
亞東院訊電子報
第104期(2008年7月)
溺水緊急處理
急診醫學部/謝宗宏醫師
炎炎的夏日,各地陸續湧現戲水人潮,一方面可以玩水消暑,一方面可以有個快樂的假日。
但有些河川溪流、魚池,水域深,水流湍急,表面看似平靜,但水域下卻暗藏漩窩,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捲入漩窩發生溺水憾事。
愛戲水的民眾在前往戲水時,應慎選戲水活動場所。
到游泳池、海水浴場玩水,也要選擇設有合格救生員之游泳池及海水浴場,並由家人及朋友陪同前往,避免單獨進入。
有豎立危險標語之地區,絕對不可以進入,更須具備自身防護安全及戲水防溺知識,以確保自身安全。
根據消防署統計,2007年台灣地區共發生770件溺水案件,造成362人死亡、獲救392、16人失蹤的慘劇。
而在這770件溺水案件中,就有213件是因戲水不慎導致,佔所有溺水案件約四分之一比例。
消防局災害管理科分析,台灣地區夏令時節各山區午後常伴有豪大雨發生,導致土石崩塌及河川溪水瞬間暴漲,使得下游地區從事戲水或是工作等活動的民眾身陷危險之中來不及逃離。
有人溺水時,可採下列方法處理:1.岸上救生:當發生溺水事件時,救援者只需利用岸上一切可供救助之物施救,而不必下水援救,均可使溺者獲救。
例如利用救生圈、救生繩袋、救生球、浮板、木塊、寶特瓶等一切可浮物品均可。
溺者若離岸不遠,則可用岸上一切自然之物如竹竿、木條等,從岸上施救,這是最安全有效的方法。
2.涉水救生:當岸上救生無法施用,且溺者近淺灘時,則必須涉入水中施救,唯涉水前宜先觀察地形,找水淺地方下水施救。
溺者若在水深及胸以下且離岸不遠時,則可由3~5人用手拉手的人鏈方式施救。
如果發現涉水時有漩渦或是水流過,則須立即放棄並快速回到岸上。
3.船艇救生:若離岸很遠,能以氣墊船、橡皮艇及水上摩托車進行搶救最為安全。
4.游泳救生:這是最危險的方法,上述三種施救法都不可行時,才採用此法。
倘若自己能力不行,則另尋它法,否則會造成雙重的不幸。
若溺水者仍有意識,最重要的便是設法使其頭部保持在水面上並固定穩定頸椎,施救者最好從背後靠近溺水者;若溺水者已失去意識,就必須讓他仰臥,並將頭部舉出水面,以保持呼吸道暢通。
即使尚在水中,只要傷患需要且情勢許可,應該先清除口腔中的異物後,以適當的方法打開呼吸道,給予人工呼吸。
給予人工呼吸時,因為呼吸道中有水可能會使得所遭遇到的阻力比其它狀況下的人工呼吸為大,實在吹不進去,必需再打開呼吸道來嘗試一次,如果還是吹不進去,就表示呼吸道內有異物堵塞。
這時如果已經在船上或是岸上者,應該立即清除呼吸道的異物並給予人工呼吸,接著評估循環狀態,如果無循環跡象時,就開始給予完整的心肺復甦術。
從前所使用的姿態性引流或哈姆立克急救法,事實上都不會增加病患的救活率,同時,所擠出的胃裡的水,反而會增加肺吸入的危險,不建議使用。
現場急救時,如果有氧氣設備,一定要儘可能地給予最高濃度的氧氣。
傷患身上的濕衣物一定要去除,擦乾身體並以隔風絕熱的東西(如毛毯、乾衣服、甚至鋁箔、報紙皆可)予以包覆。
傷患除了溺水外,創傷與体溫過低的可能性絕不容輕忽,因此必須審慎評估、處理並將患者緊急送醫。
溺水病患的預後,取決於開始救援的時間,因此儘快施救及復甦才是決定預後的最重要因素。
有鑑於此,世界衛生組織對溺水有了新定義:溺水是一個沈浸在水中造成呼吸損傷的過程。
溺水後造成的任何合併症或死亡,都是溺水的可能過程。
溺水並不一定導致死亡,若是及時施救或醫療介入,此過程即被中斷。
溺水主要因為在水中經歷窘迫現象,水進入呼吸道,誘發過度換氣,進一步造成呼吸中止及不同程度的喉部肌肉痙攣。
這些現象會引起低血氧及酸血症,進而心肌失去功能及電力不穩定,最後造成心跳停止及中樞神經缺血。
80-90%的病患,因窒息導致呼吸道鬆弛,有明顯的水進入肺部(過去稱為"濕溺")。
10-20%的病患在心跳停止及呼吸終止前都維持嚴重喉部肌肉痙攣,則沒有明顯的水進入肺部(過去稱為"乾溺")。
這些都是溺水的可能過程,過去使用的乾溺、濕溺、主動或被動溺水及次發性溺水等名詞將不再使用。
溺水病患在急診的處置,主要重點包括初期的復甦、治療呼吸衰竭及評估合併的傷害。
由於吸入的水分會導致表面張力素的流失,造成肺泡擴張不全、通氣與灌流分配失衡及肺泡微血管損傷等,引起非心因性肺水腫、代謝性酸中毒。
急診治療原則如下:1.檢查呼吸道有無阻塞、通氣量是否充足並且讓病患使用氧氣面罩以提供高濃度的氧氣。
對於潛水、沖浪或跳水的病人、病史不清者或頭、頸部有受傷的病患,要特別固定穩定頸椎。
2.給予靜脈點滴注射、使用烤燈回溫、並注意血壓、心電圖、血氧飽和濃度監測及動脈血液氣體分析。
3.若血氧飽和濃度過低或動脈血液氣體分析不佳時,應給予持續正壓呼吸輔助。
4.若病患持續缺氧,應考慮放置氣管插管、給予正壓呼吸及使用呼吸器,可促進表面張力素的再生並維持適當的血氧濃度及充足的通氣量。
5.若使用呼吸器後仍持續低血氧,使用「葉克膜」體外循環心肺支持系統,可能會有助益。
6.支氣管鏡對於移除呼吸道異物有所幫助。
希望透過以上防溺、救溺知識之宣導,民眾能建立安全防溺意識、選擇適當水上活動地點、熟習緊急應變搶救技能、提高警覺,避免溺水悲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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