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證件申請 - 開明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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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畢業校友須由本人向註冊組提出申請,除備齊申請各項證書所須文件外, ... 修業證明書遺失補發1、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及遺失切結書(毀損之修業證書應繳回註銷, ... 跳到主要內容 登入|新北市開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全球資訊網| 網站選單網站選單最新消息組織成員 業務執掌 總體課程計畫書課表查詢遠距教學專區成績管理獎學金申請表格下載證件申請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專區 實用技能學程計畫書各項辦法公告會議紀錄專區各處室組織章程 防疫教室日誌 回教務處首頁回開明首頁重補修專區公開授課最新消息組織成員 業務執掌 總體課程計畫書100學年度101學年度102學年度103學年度104學年度105學年度106學年度107學年度108學年度109學年度課表查詢遠距教學專區餐飲二1班 資訊二1班 美容二1班 餐建二1A班 餐建二1B班 烘技二1班 汽技二1班 餐建三1A 其他資源 相關法規 成績管理日間部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獎學金申請校外獎學金專區新北市高中以上獎學金申請網 王陳靜文獎助學金 行天宮助學金 桃園市原住民清寒優秀獎學金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學金發給要點 財團法人頂埔教育基金會辦理「109年度頂埔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基隆市政府有關「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教育部接受捐助基金會各項獎學金 109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109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辦法 財團法人臺北市王陳靜文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公益信託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110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109學年度國教署原住民獎學金 2021年慈愷助學金 110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辦作業 表格下載教學組表格 教育部補助款申請書 重補修學分 教育部學雜費補助辦法 委託書下載各項證明申請書 證件申請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專區 實用技能學程計畫書105學年度汽車修護科105學年度烘焙食品科105學年度餐飲技術科各項辦法公告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教科書選用辦法 國語文競賽辦法 作業抽查辦法 專業科目抽考實施辦法 教學設備及空間相互支援實施辦法 特殊情況學生自學輔導辦法 巡堂實施要點 晨讀10分鐘實施辦法 繁星計畫組織要點 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暨補充規定 會議紀錄專區課發會會議記錄 1100517防疫與遠距教學會議 各處室組織章程 防疫教室日誌 回教務處首頁回開明首頁重補修專區高三重補修課表高二重補修課表公開授課 新北市高中以上獎學金申請網|財團法人台北市崇善基金會| 證件申請開明工商教務處受理學生申請各項證件及學籍異動管理辦法                                                              98.08.14第二次修訂                   107.01.17第二次修訂一、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00       二、申請人:   (一)在校生由本人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二)畢業校友須由本人向註冊組提出申請,除備齊申請各項證書所須文件外,須加附身份之認證,認證規定:本人攜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到校申請。

‚若本人不克前來須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其身份證明文件如下:a、委託人身分證影本一份。

b、委託書(須記載雙方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並經雙方共同簽名蓋章),本委託書可在本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使用,或依其格式自行書寫。

c、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三、需帶證件及程序申請證件名稱需帶證件及程序作業所需工作天數 學生證遺失補發1、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及遺失切結書(毀損之學生證應繳回註銷,免填切結書)。

2、工本費100元/份3.申請書送回註冊組辦理2個工作天。

 在學證明書1、持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至註冊組蓋章(免費)。

2、由系統印出在學證明書工本費30元/份當天 歷年成績單1、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2、身分證影本。

3、工本費30元/份4、申請書送回註冊組辦理1個工作天。

   全民國防課程折抵役期申請1、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2、身分證影本3、成績單正本工本費30元。

4、請教官審核可折抵天數給予加蓋折抵役期章。

1個工作天。

  修業證明書遺失補發1、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及遺失切結書(毀損之修業證書應繳回註銷,免填切結書)。

2、工本費30元/份3、申請書送回註冊組辦理1個工作天。

  畢業證書遺失補發1、到註冊組填寫申請書及遺失切結書(毀損之畢業證書應繳回註銷,免填切結書)。

2、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3、最近3個月內2吋相片3張(避免使用快照)4、護照影本(無則免附)5、工本費150元/份6、申請書送回註冊組辦理1.1個工作天(進修部3天)2.領件時請攜帶私章1枚 更正學籍事項在校生:1、到註冊組填寫申請書2、3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3、學生證每學期呈報教育局 畢業校友:1、到註冊組填寫申請書2、畢業證書正本、本人印章3、3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每學期呈報教育局 轉學(科、部)1、二吋相片一張2、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需先依補發程序申請)3、家長陪同辦理(家長不克前來,請附家長同意書)每學期呈報教育局   四、洽詢電話:02-29136061分機180五、本要點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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