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考查- 國立屏東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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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教務處註冊組網站提供學生註冊成績畢業離校休學退學復學轉系學雜費公告事項. 1.依據學生學業成績考核及管理辦法第6條:任課教師應於限期內上網登錄學生成績並列印送交,送交期   限分下列方式為之:   (1)學期成績應於學期考試(含集中考)結束後七天內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如未能於規定期限內送交者      ,應填寫緩交成績申請表,經所系主管核定後,送教務處註冊組備查,為顧及學生權益,緩交成績      以一週為限。

  (2)畢業班下學期或有成應屆績畢業生應選修之課程於期末考試後不得申請緩交。

  (3)應屆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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