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檢核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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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政府網站營運績效檢核計畫」(以下簡稱檢核計畫),實施本部暨所屬機關(構)之預檢作業。

二、檢核對象及範圍檢核對象為國 ... 目前線上:1539人,瀏覽人次:691004540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檢核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9日 所有條文 一、目標 (一)為強化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內容之一 致性、正確性及即時性,藉由「內控」及「外稽」檢核方式,提 供網站服務品質提升之改善參考。

(二)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政府網站營運績效檢 核計畫」(以下簡稱檢核計畫),實施本部暨所屬機關(構)之 預檢作業。

二、檢核對象及範圍 檢核對象為國發會檢核計畫所列本部暨所屬機關(構)(以下簡稱各 機關),四級機關由上級機關自行衡酌督導。

檢核範圍為各檢核對象 之機關網站。

三、群組類別 群組歸類如下: (一)財政組:本部、關務署、國有財產署、財政資訊中心。

(二)國庫組:國庫署、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及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三)賦稅組: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 國稅局、南區國稅局。

四、檢核組織 本部成立網站檢核小組統籌辦理檢核作業,小組成員及任務如下: (一)召集人:由財政資訊中心主任秘書擔任,負責小組協調及督導工 作,並擔任相關會議主持人。

(二)小組成員:由各機關指派督導及辦理網站檢核業務人員各一名。

五、檢核方式及內容 (一)定期檢核: 1.內部控制:各機關按月運用「財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檢 核表」自行辦理(表一;以下簡稱網站檢核表),養成同仁自 我檢核能力,建立內部控制機制。

2.跨機關查核: (1)依群組類別,採分工查核方式,以收實質檢核效果。

(2)各機關按月輪值辦理,運用網站檢核表檢視所屬群組其他機 關網站,負責檢核機關應就每一受檢核機關提出一項以上改 善建議。

(二)不定期檢核: 1.配合國發會訂定之檢核計畫執行本部預檢作業,原則於最新檢 核計畫公布後,隨即辦理。

2.各機關參照國發會最新之網站營運績效檢核指標,依群組類別 檢核組內其他機關,就受檢核機關未達滿分指標提出一項以上 改善建議。

表一-財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檢核表 六、追蹤管制 (一)各機關及檢核機關 1.定期檢核:按月填報網站檢核表(自我檢核及跨機關查核), 於次月十日前逕送受檢核機關及財政資訊中心。

2.不定期檢核:於辦理本部預檢作業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報「財 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預檢建議表」(表二;以下簡稱預 檢建議表)逕送受檢核機關及財政資訊中心。

(二)受檢核機關 1.定期檢核:就檢核機關提出之改善建議檢討改善後,於「財政 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檢核改善建議管制清單」(表三;以 下簡稱改善建議管制清單)填復改善辦理情形陳核後,逕送檢 核機關及財政資訊中心。

2.不定期檢核:於預檢建議表填復改善辦理情形及預定完成日期 ,逕送檢核機關及財政資訊中心。

(三)財政資訊中心 1.每月將網站檢核表彙整成改善建議管制清單。

2.每年彙整各機關未結案件之改善建議管制清單簽報部、次長, 以瞭解各機關網站實際運作及改善情形。

3.彙整各機關之預檢建議表,併入國發會公布之網站檢核報告, 簽報部、次長,以瞭解並管制各機關網站實際運作及改善情形 。

表二-財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預檢建議表表三-財政部暨所屬機關(構)網站檢核改善建議管制清單 七、獎勵方式 對推動與實際辦理業務有功人員,由各機關適時依權責及相關規定自 行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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