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結業並未取得資格證明書者之學歷認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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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89-06-13台八九社(一)字第八九0六七六二八號函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結業並未取得資格證明書者之學歷認定疑義。
依據七十一年六月九日總統府臺統(一)義字第三三五一號令修正公布之「補習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略以:「各級進修補習學校結業生,得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舉行資格考驗。
及格者給予資格證明書;其考驗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又依七十七年七月六日教育部臺(七七)參字第三0四八七號令修正發布之「補習學校結業生資格考驗」第六條規定略以:「資格考驗及格者,由辦理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法發給資格證明書,證明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