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畜牧場登記之家畜家禽飼養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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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飼養家畜、家禽達下列規模者,應申請畜牧場登記: (一)家畜:牛四十頭以上、馬二十頭以上、鹿四十頭以上、羊一百頭以上、豬二十頭以上或兔四百隻以上 ... 目前線上:1375人,瀏覽人次:605659738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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