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公布106年度150家醫院財報與醫療服務申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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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醫院整體收支結餘、醫務收支結餘及非醫務收支結餘,健保署整理前20名院所資料供各界參考(表1-表3)。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3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 *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已成立者點選「離開」為使超過一定數額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財務公開,中央健康保險署依照「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於今(30)日公布106年領取健保費用4億元以上150家醫院財務報告與其醫療服務申報情形,包括:醫學中心19家,區域醫院79家,地區醫院52家,相關資訊並已同步上網公開,歡迎民眾前往中央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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