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鮑毓明事件:先拿律師證再入外國籍,還能當中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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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下午,新華網發佈《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情況通報》:經司法行政部門調查,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
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鮑某某驅逐出境決定。
其中提到,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其中,“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的處罰引發網友熱議,鮑某某通過司法考試之後再拿到美國國籍成爲外國人(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這種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