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據點輔導員U454412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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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C級巷弄長照站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 6461 老福科賴小姐。

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待遇:3萬6,911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 首頁 訊息公告 徵才資訊 徵才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據點輔導員U454412 發布單位: 社會局 發布日期: 109-01-22 截止日期: 109-02-0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官職等 : 無 職  系: 無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F 有效日期: 109-01-22~109-02-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具有老人照顧、社區照顧、社區健康營造或社區組織與發展專長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相關經驗1年以上人員尤佳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等)4.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請隨附)5.品行良好,善表達、溝通及協調能力,且具高度工作熱忱者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C級巷弄長照站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3.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6461老福科賴小姐。

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待遇:3萬6,911元/月 聯絡資訊: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09年2月5日下班前寄達。

(二)請至社會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老福科據點輔導員U454412」),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補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莊先生。

相關連結: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 最後更新日期:109-01-22 瀏覽人次:1515 人 上一頁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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