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規定 -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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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規定請參閱「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重點如下: 壹、修業年限:一至四年(不含保留入學及休學期間,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 ... 跳到主要內容區 碩士班課程結構 修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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