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統計資料查詢(一般貿易制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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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編製說明 資料來源:根據我國各關區進出口報單資料彙整編製。

統計範圍:以進出臺灣(含金門、馬祖)之貨物為限,自民國五十九年起,海外售魚及港口售油收入亦併入出口值內。

編算方式:出口總值=出口+復出口,進口總值=進口+復進口。

復出口係指外貨進口經簡易加工、轉售或因故退回之再出口。

復進口係指國貨出口委外簡易加工或因故退回之再進口。

統計標準時間:進出口貨物以通關放行並完成審結作業之日為準。

計價基礎:出口貨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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