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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National University of Tainan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南大首頁 榮譽榜 意見交流 體育學報 ENGLISH ::: 最新消息系所簡介系所特色教學指標學士班日碩班碩士在職專班行政法規所辦設備修業規定師資成員專任師資兼任師資兼任教師招生資訊大學部招生運動績優單獨招生申請資訊(繁星、推甄)大學考試入學分發轉學考研究所招生碩士班碩專班榜單專區其他交通資訊新生入學專區大學部課程規劃學期課表學生園地跨領域學分學程碩士班課程架構‧修業要點學位考試表格下載研討資訊研究所讀書會在校論文發表畢業論文發表考古題教學碩士班碩專班課程架構‧修業要點學位考試表格下載研討資訊研討會實施計畫議程表投稿須知報名及繳費方式論文發表須知徵才訊息活動花絮系學會系友會課程地圖體育學報 :::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 分享到 字級大小大中小 一、本系專業課程採模組方式規劃,分為:主修「體育核心基礎課程」、「體育應用課程」與「自由選修」。

二、主修「體育核心基礎課程」,合計60學分。

(一)「體育核心課程」均為必修,共36學分。

(二)「體育基礎課程」均為選修,共24學分。

三、體育應用課程依教育目標分為模組一、模組二、模組三。

每一模組16學分,均為選修。

學生可依個人興趣選擇修習。

(一)模組一:「體育課程與教學組」。

(二)模組二:「運動教練與裁判組」。

(三)模組三:「運動管理與行政組」。

四、自由選修課程至多20學分,其認列範圍為任何科目皆可(例如本系或外系之專業課程、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校際選修課程),但通識課程不列入。

五、外系學生可至本系的3個模組修習,作為其副修課程,共16學分。

六、申請本系為雙主修學系時,須修讀本系之「體育核心基礎課程」,合計60學分。

七、修國小教育學程者,須修習教育學程40學分。

除在師資培育中心修習國小教育專業課程外,凡本系專業課程名稱中,與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課程名稱相同者,均可採計為教育學程學分。

資料更新時間:2019/11/24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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