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運動會選手參賽之規定@ 彰化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 隨意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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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籍:在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

設籍 期間之計算,以全運會註冊截止日為準。

· 二、年齡:依國際規則或技術手冊之年齡規定。

未滿十八歲之 ... 彰化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本會聯絡地址:彰化縣員林鎮南平里莒光路538號  電話:04-8338786日誌相簿影音好友名片 201103191441全國運動會選手參賽之規定?委員會介紹第13條參加全運會之選手,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一、戶籍:在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

設籍   期間之計算,以全運會註冊截止日為準。

但有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在金門縣或連江縣服役之現役軍人,得依其意願選擇代表金門縣、     連江縣或設籍地區(應符合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規定),並僅限代     表一個單位參賽。

(二)旅居國外或留學達六個月以上而被除籍者,於賽前返國仍得代表原     設籍縣市參賽(被除籍前應於原設籍地區設籍達二年六個月以上)     。

(三)旅居國外滿三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從未參加全運會,而於賽     前返國復籍者,代表設籍縣市註冊參賽。

(四)外籍人士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於初設戶籍登記前,應於其代表     設籍縣市連續居留滿三年以上,並於初設戶籍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     者,代表設籍縣市參賽。

二、年齡:依國際規則或技術手冊之年齡規定。

未滿十八歲之選手,應取   得監護人之同意。

三、身體狀況:由參賽單位指定綜合醫院檢查;參賽單位及選手應於選手   保證書中,具結保證選手性別及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競賽。

全運會之選手,參賽資格(含前項規定、參賽成績基準、人數及隊數之限制),悉依競賽規程及各運動種類競賽技術手冊之規定,由籌備處負責審查,經審查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註冊。

其有爭議者,由運動競賽審查委員會決定之。

參考網站http://law.sac.gov.tw/LawCategoryMain.aspx彰化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Xuite日誌/回應(0)/引用(0)沒有上一則|日誌首頁|沒有下一則回應 關鍵字 彰化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加我為好友日誌相簿影音 全部展開|全部收合 chbc.org's新文章106年縣長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06年度員林青少年羽球夏令營體育活動計畫106年彰化縣理事長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chbc.org's新回應沒有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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