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出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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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出差天數經首長核定為1.5天,其膳雜費應以1.5天或2天計算?Q2、因公奉派出差搭乘火車,因購票時欲搭車種已無座位,致分購高雄至彰化無座位車票票價432元、彰化至台北同車次有座位車票票價416元,兩張合計實支848元,超超出高雄至台北同路段直線票價<845元>元時,得否以848元結報?Q4、因公出差為配合會議時間,直接從住所地搭乘高鐵至出差地,其費用較從工作所在地搭乘高鐵至出差地為高時,得否報支住所地至工作所在地之高鐵車資? A4: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13點規定,旅費應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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