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轉知有關兼課相關函釋規定 - 臺北市新興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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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外兼課每週併計不得超過四小時。

2.教育部98 年12 月29 日台體(一)字第0980216142 號「編制內專任運動教練」,其兼課資格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 ... 搜尋 English 日本語 簡中 職探體驗中心 科技中心 課程規劃 檔案下載 教室預約 搜尋 消息公告 認識新興 行政單位 新興通訊 學習護照 聯絡我們 臺北市新興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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