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低投票率的解構 - 逆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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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納·川普(Donald John Trump),這位非傳統認知的政治菁英之當選,使得某部分的人感到焦慮。

然而,在狂人當選背後,今年美國總統大選的投票率僅56%,也 ... Skiptocontent 搜尋: 2016/12/222017/03/28逆思編輯室國際政治,逆思新聞 文/傅觀 編輯/林偉傑 圖片說明/投票示意圖(取自CC創用) 今年最受全球矚目的政治盛事,莫過於2016美國總統大選。

這場選舉從始至終都具強烈可看性:民主黨黨內初選殺出程咬金——左派的伯尼·桑德斯(Bernard“Bernie”Sanders)、川普偏激且歧視的言論、希拉蕊電郵門事件、媒體公開聲明支持方、民調與媒體預測失準、川普勝選、敗選者總得票數多於勝選者⋯⋯,尤其近來出現不少走偏鋒的領導者,反映人民厭倦矯揉造作的政客、極度想翻轉現狀之渴望,成為熱門的探討現象。

唐納·川普(DonaldJohnTrump),這位非傳統認知的政治菁英之當選,使得某部分的人感到焦慮。

然而,在狂人當選背後,今年美國總統大選的投票率僅56%,也可以說是選舉制度正面對的憂愁。

以投票決定政府的人事與政策,雖然並非完美、健全的選擇,民主產生的「多數暴力」甚至衍伸出許多待解決的問題。

不過,就最普遍實踐體制內政治參與的途徑——投票——而言,在展現人民權利、體現政治效能感與政府制定政策的依歸等功能上,低投票率已是我們不得不省思的現象。

老牌民主國家中,美國投票率少得可憐 撇除選舉人團制所帶來的爭議——在「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制度下,獲全國選票數多者,因在選舉人票不足而落選(1824年、1876年、1888年、2000年、2016年皆有該現象發生)——本次美國大選投票率僅56%,在最近一次大選中,與德國(66%)等同是西方民主國家的相較,投票率墊底。

事實上,視民主為國家精神核心的美國投票率一直都不高,除了比不上英、德、比利時、澳洲等老牌民主國家,若與菲(81%)、緬(80%)等民主相對晚發展的國家比較,低投票率的情況更是明顯。

回顧近年投票率的起伏,在歐美國家實施普選後,投票率上升的趨勢直到1980年代,自此之後,大部份歐美民主國家的投票率逐漸走低。

雖說投票率的計算與統計對象、統計方法、國家情境、歷史脈絡等因素有關,將西方民主國家與其他發展中民主國家(如:菲律賓、緬甸、印尼)相提並論也不甚客觀。

不過,投票率不若以往仍是不爭的事實。

以美國為例,造成民眾沒有意願投票的非制度、制度因素可粗略歸納如下。

造成美國低投票率的可能因素 圖片說明/投票示意圖(取自CC創用) 非制度因素中,年齡、階級、政府與人民的親疏是可能影響投票率的因素。

早在1970年代,美國即把投票年齡下修至十八歲,年齡之於政治參與的關係在於,若非發生重大事件,年輕人較中、老年人而言付諸投票行動者為低。

此外,經濟停滯、貧富落差、階級複製,年輕人對自己的未來感到無力,使近年更有年輕世代認為民主並非一項值得實踐的精神之風潮〔註1〕。

也因此,民主黨陣營在本次選舉不斷呼喊「年輕人」、「女性」出來投票,以及今年年初台灣總統大選,兩大黨不斷對首投族催票,由是可見。

就階級而言,除非選舉中特別對人數較廣的中下階層訴求、動員(川普在本次選舉對中下階層民眾之動員較有顯著成果),通常社經地位高者因收入、教育程度較高,政治參與的成本低,且更相信自己具有影響政治的能力,故相對社會上的中下階層者更有意願參與政治。

〔註2〕 除年齡與階級外,政治長期由政治菁英把持,民眾難以參與決策;政黨與人民關係不密切,除了透過與組織團體外,政黨難以有效動員民眾投票亦為非制度性因素之一。

而「選制造成的結果」與「投票登記制」是兩個造成低投票率的制度性因素,尤以投票登記制為最。

選舉制度造成的後果如何影響投票動機?以國家層級觀之,總統制的特色之一是「勝者全拿」(winner-take-all),由相對多數得票者取得席位;以州層級觀之,選舉人團制使得個體選民投票的結果僅呈現一方意志,由勝方全權代表該州。

上述因素使得選民認為手中的選票之於選舉情勢的影響力十分微弱,尤其某些州長期傾向支持某黨(如:加州之於民主黨、猶他州之於共和黨),選民的熱情會因循這樣的結果而被澆熄。

此外,在歷史因素下美國長期由兩大政黨輪流執政。

政治學中,「中位選民定理」(TheMediumVoterTheory)指在政治形態的意識光譜中,民意成鐘型分佈,政黨為求選票極大值,會向光譜中間靠攏的現象,該情境尤其在兩黨制的國家明顯。

美國為兩黨制國家之代表,根據「中位選民定理」,政黨向意識形態光譜中央靠攏的後果即係選民無法強烈分辨兩黨政間、立場、意識形態之差異,在兩大黨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將降低選民投票動機。

最顯著地,嚴苛的投票規範會增加選民的投票成本,降低投票率。

美國向來實行嚴格的選舉法,過去對黑人、社經地位低者有投票限制〔註3〕,現在唯一尚存的選舉規範係為「投票登記制」〔註4〕。

何謂投票登記制?簡言之,採行聯邦制的美國沒有建立全國性之選民名冊,故選民必須在投票前特定日數進行登記,有登記者方可投票,而選舉相關規範由各州訂定之。

「投票登記制」讓選民必須提前擇日前往登記,時間、距離上的投票成本嚴重地降低投票意願。

雖投票登記制的規範已逐漸寬鬆,近幾年為增加選民投票意願,政府更是積極推行非傳統途徑的投票管道〔註5〕,不過該制度仍成為低投票率最大的歸因。

低投票率與正當性不足的惡果 圖片說明/美國新任總統川普(取自CC創用) 經由民選、正當管道成為白宮新主人的川普,其總統職位合法性應無從質疑,不過新總統的正當性之戰在確定當選後一觸即發。

雖然,許多人認為今年兩位候選人是瘋子與騙子在「比爛」,令民眾反感,使選民不願投給任何一方。

不過,委婉而言,低投票率下所誕生的勝利者仍舊背負著正當性是否足夠的疑慮。

本次美國總統大選投票率約56%,即便川普在選舉人票制下取得勝利,他在全國總選票數中卻輸希拉蕊兩百萬票,以美國總人數的格局觀之,兩人幾乎平分秋色。

換言之,在56%的投票率與平分的選票數下,川普只得到四分之一的可投票選民支持。

如此一想,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在川普確定當選後,許多城市皆出現為數不少的反對者拒絕承認這位新總統。

在精神層面上,缺乏正當性的領袖,意味著人民對該領袖、政府之統治之認可不足,難以凝聚國家向心力。

從實務面來看,倘若國家首長正當性不足,是否會使接下來的施政中遭受不小的阻力,又或者反對黨以及官僚體制箝制的力量會使其推行政策之路顛躓〔註6〕,讓他無法完成當初對選民的許諾。

更甚者,這位正當性不足的總統,是否會為了爭取人民的支持,忽略層層的民代反映與行政、立法機關把關,直接訴諸選民需求而成為民粹的動員者,進而動搖了憲政主義的根基?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國家目前仍實施著強制投票(MandatoryVoting),如澳洲即是〔註7〕。

自1942年以來,投票在澳洲是權利,也是義務。

按澳洲法律規定,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不管聯邦選舉或是公投,若未到場投票,即是犯法。

強制投票若放置在美國情境或許過於極端,並且其仍有令人詬病之處(例如:強制投票侵犯人民自由、增加成本判斷無法投票理由是否充足),不過在考量大部份民意、獲取足夠正當性支持施政的精神上,強制投票不失為一個可觀摩的方法。

正視低投票現象,從制度面改革做起 政治學者Verba曾表明,在一個有意義的民主政治裡,人民的聲音必須清楚與響亮,清楚以至於決策者知道人民要什麼,響亮以至於決策者有動機去注意人民在說什麼。

「投票」這種政治參與雖不保證最有利於國家運作、政治體系發展(例如,只能藉著選票決定政務官去留,或於有限選項中選擇決策,無法讓全民參與審議討論),不過,投票卻是人民獲取攸關己身的權利、資源、利益最直接的民主實踐。

讓選民選擇不投票的原因,就上而下的制度而言,選制與規範的限制若增加投票成本,則會降低民眾意願;就下對上之政治效能感而論,假若選民意識到自己沒有力量藉由選票改變政治現況,可能就選擇不去投票。

假使低投票率是一種常態,不論是民眾過於政治冷漠,或是對政治現況的無力感,又或是不公平的參與資源和動機所造成,低投票率之下做的決策,只會顯示發聲的少數人之偏好。

果真如此,低投票率是否製造出正當性不足的領袖及不公平的政策,使人民與政府之對立不斷惡性循環? 同樣的困境也發生在台灣,2016台灣總統大選投票率66.5%,創下新低。

美國情境下的模型或許不適用台灣,不過影響投票率低落的因素仍可作為借鏡。

成熟的民主社會除了需要民眾積極的參與,一起完整我們所存在的共同體,同時,也需要完備的制度相輔相乘。

如何用制度面所帶來的力量提升投票率,這是存在低投票率現象之政府必須正視的課題,也將是改革的第一步。

〔註1〕年輕人更擁護專制?哈佛學者稱全球民主制度「正拉響紅色警報」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1201-dailynews-harvard-suggests-global-generation-lost-faith-in-democracy/ 〔註2〕政治學者Leighley與Naglery在《WhoVotesNow?》指出自1988年以來,碩士學歷以上的選民中,超過80%參與總統大選投票。

而大學、高中、國中學歷以下者,分別只有約七成、五成、三成的投票率。

此外,美國人口普查局2015年的資料也顯示,家庭收入超過十五萬以上者,在2014年期中選舉的投票率為57%。

而家庭收入低於一萬元者,投票率則只有25%。

而且高收入、高學歷的選民,較高比例會固定去投票。

〔註3〕美國過去有許多限制黑人、社經地位低的選舉法規,如:人頭稅、識字測驗、白人初選、地期定的投票登記制度。

〔註4〕美國在台協會網站對「投票登記制」介紹http://www.ait.org.tw/infousa/zhtw/PUBS/ElectionsBrief/procedures.htm 〔註5〕不在籍投票制度:美國之經驗及對我國之啟示http://www.nacs.gov.tw/NcsiWebFileDocuments/cea36b94aeb4dcaf79ff2f920532fe91.pdf 〔註6〕黎蝸藤:掙脫「一個中國」?特朗普的險着與阻力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1212-opinion-lai-trump/ 〔註7〕選舉強制投票好嗎?在澳洲,如果你不去投票不只有罰款甚至可能吃上官司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594 留言 相關 分享文章,一起逆思! 2016/12/222017/03/28逆思編輯室國際政治,逆思新聞 熱門文章 原來,我們還在歧視「她」?——廣告對女性的不友善凝視 發生重大災害怎麼辦?探討都市防災 【吃的故事】印度教為何不吃牛? 當媒體不被人民擁有,第四權怎麼彰顯?——為什麼台灣人民需要「公共」媒體 【翻轉文化】同志二三事:歧視,並沒有消失 逆思文化傳媒[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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