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報關須知(109/5/28更新) - 基隆關 -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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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及轉運貨物,認定方式相同。

三、電子傳輸與遞送報單時間之方式與時限. (一)連線報關人利用自己之PC(Personal Computer;個人 ... Facebook進口貨物報關須知 一、申報人 進口貨物之報關,應由納稅義務人(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或貨物持有人)或受委託之報關業繕具(或由電腦列印)「進口報單」(Customs Declaration: Import)(NX5105)遞交或傳輸海關辦理。

二、報關期限 (一)進口貨物應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15日內向海關申報。

(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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