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燈非時間電價變更為簡易型時間電價申請作業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申請改為, 簡易型時間電價計費(二擇一) 二段式 三段式 (按戶計收基本電費;二段式依尖峰、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三段式依尖峰、半尖峰及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請參考本 ...
表燈非時間電價變更為簡易型時間電價申請作業
本項申請內容需請用戶簽章認證,本公司服務人員將再與您約定時間攜帶變更用電登記單洽請貴用戶補簽章,因電度表箱屬用戶自備,如需更換電度表箱,敬請配合。
本項申請係將用電變更為時間電價計費方式並裝設為電子式電表(非屬具通訊功能之AMI智慧電表)
(請輸入本公司電費通知單或電費繳費憑證上電號,共11位數字,例:01100160109)
(請輸入用電戶名前六個字)
(請輸入用電戶之身分證字號共1位英文字及9位數字,例:A210399887;公司行號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共8位數字,例:11119999)
簡易型時間電價計費(二擇一)
二段式
三段式
(按戶計收基本電費;二段式依尖峰、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三段式依尖峰、半尖峰及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請參考本公司網頁『電價表』之相關規定說明)
因時間電價之設計係以1年為計算週期,故選用「時間電價」者1年內不得申請改變計費方式。
原用電設備不變。
用電設備已變更(如用電設備已變更,需請自行委託領有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發登記執照,且已加入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電器承裝業承裝、施作及裝修。
(二選一,請參考本公司網頁『營業規章』之相關規定說明)。
()-
分機
行動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