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作業主管 -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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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資訊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EX.食品加工廠、飼料廠、水泥業 ... 首頁 本會簡介 教育訓練 技術服務 學員專區 本會刊物 會員專區 相關網站 |報名查詢輸入關鍵字查詢各項課程及開課訊息      各區教育訓練中心 各區總表台北區桃園區中壢區台中區花蓮區嘉義區高雄區南科區 課程資訊 職安課程 消防課程 環訓課程 工地主任課程 危運課程 近期開課 IAQ專區 報名查詢 報名查詢 檢定/考試資訊 職安衛檢定專區 考古題 其他資源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受訓紀錄 學習專區 講師專區 線上諮詢 法規新訊 檔案下載 退費規定 補換發證書 客服信箱 粉塵作業主管 基本資訊 上課時數18小時 上課資格無限制 回訓說明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粉塵作業主管在職訓練(回訓)] 開課狀況一覽表※點選「開課資訊」可查看該梯次上課日期、訓練費用、繳費方式、所需文件、報名期限、報名方式等資訊。

/地區時段開課日期開課狀態檢視‧桃園日間111年4月18日即將開課開課資訊‧高雄夜間111年5月19日即將開課開課資訊‧嘉義綜合(日夜假)請先報名請先報名開課資訊‧台北日間請先報名請先報名開課資訊‧中壢日間111年5月11日預定開課開課資訊‧台南夜間請先報名請先報名開課資訊‧台中日間111年8月15日預定開課開課資訊‧高雄日間111年5月25日預定開課開課資訊 課程簡介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適用範圍 EX.食品加工廠、飼料廠、水泥業、麵粉及紙類加工廠粉塵作業場所管理、監督相關人員。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本會發與「期滿證明」,結訓測驗採電腦測驗方式,本中心將安排於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

課程內容 //上課科目時數 D005_011粉塵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3D005_022粉塵危害預防標準3D005_033粉塵危害及測定3D005_044粉塵作業環境改善及安全衛生防護具3D005_055通風換氣裝置及其維護3D005_066粉塵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3D005_077期末測驗1 各區教育訓練中心 總表 台北地區 桃園地區 中壢地區 台中地區 嘉義地區 南科地區 高雄地區 花蓮地區 技術服務 技術服務項目 產官學合作成果 期刊 相關網站 教育訓練 課程總表 近期開課 IAQ專區 報名查詢 補換發證書 職安類檢定專區 堆高機即測即評 本會學員專區 本會講師專區 其他 法規新訊 檔案下載 Q&A常見問題 考古題 客服信箱 相關網站 各區教育訓練中心(課程詢問請電洽) 台北:(02)2321-8195 台中:(04)2265-4040 高雄:(07)236-8133 桃園:(03)338-2048  嘉義:(05)234-0400 花蓮:(03)846-5186 中壢:(03)427-5899  台南:(06)581-2765 總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38號6樓 總會電話:(02)2321-8196 傳真:(02)2321-8330 補換發證書:(02)2321-8196分機46 出版刊物:(02)2321-8196分機45 │各區銀行匯款資訊│個資使用公告│會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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