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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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交截止日為105年07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請以書面方式送交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或公館校區聯合辦公室。

需更正成績者. 教師如需更正成績,程序如下: 1、填寫之 ...   師大首頁∣ 首頁∣ 教務系統∣ 通識教育∣ 意見信箱∣ FAQ∣ ENGLISH --    * 10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收登日程 105年06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5年07月11日(星期一)晚間24時止。

成績收登日程表下載【10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收登日程表】 * 10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登分系統(請點選下方圖片,進入各學制登分系統) * 成績法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 * 成績收登使用表格 【當學期成績延後繳交申請書】(表格請勿使用授權章) 【成績更正申請書】(表格請勿使用授權章) * 成績輸入說明 【日間學制成績輸入說明】 【在職專班成績輸入說明】 送交成績日期 送交學期成績開始日 105年06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 送交學期成績截止日 105年07月11日(星期一)晚間24時止 注意事項 1、於上列期限內,敬請師長登入【教務資訊系統】→成績相關→成績登錄項下,輸入學生各科成績。

2、本校研究生修習碩、博士班課程成績於登錄期限內仍未定者,任課教師得於送交學期成績截止日前,暫以「未完成(I)」於【教務資訊系統】直接登錄,並於次1學期繳交成績期限截止日(106年01月29日)以書面方式送交研究生教務組或公館校區聯合辦公室。

逾上述期限者,該科成績永久以「未完成(I)」登錄,學分列計總修學分數內,且成績以X等第計算。

3、依本校「教師評鑑準則」規定,任課教師準時繳交學期成績列為教師評鑑項目通過標準。

特殊情形需延後繳交成績者 1、任課教師如有特殊情形(係指非可歸責任課教師或有不可抗拒原因,如係教師出國、事務繁忙、修課人數/報告多、學生未繳報告等,尚不得提出申請延期繳交成績),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績者,應於105年07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填送「當學期成績延後繳交申請書」,經開課系(所)、院長、教務長同意後始能延期補交。

2、補交截止日為105年07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請以書面方式送交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或公館校區聯合辦公室。

需更正成績者 教師如需更正成績,程序如下: 1、填寫之成績有明顯筆誤,或出於明顯之計算錯誤,且提出試卷、成績登記原始憑證等相關資料正本加以證明者,得填妥【成績更正申請書】,經開課單位主管、教務處同意後更正。

2、非因上述狀況時,教師應檢附相關試卷、成績登記原始憑證等資料,填妥【成績更正申請書】,送交開課單位主管,由主管召開系所務會議討論通過,送交教務長核定後,成績始得更正。

如涉退學等特殊狀況之成績更正案,必要時得提送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更正成績。

成績送交單位: 1、學士班成績繳交請送「註冊組」。

2、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成績繳交請送「研究生教務組」。

3、公館校區各系所成績請送交「公館校區聯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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