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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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新型專利申請案經形式審查為核准者,申請人應於處分書送達3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後,始予公告。

新型專利申請案經形式審查為核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首頁 便民服務 智慧財產權懶人包 專利 新型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新型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新型專利申請案經形式審查為核准者,申請人應於處分書送達3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後,始予公告。

新型專利申請案經形式審查為核駁,申請人對於處分有不服者,得依法於處分書送達後30日內提起行政救濟。

新型經公告後,任何人均得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檔案下載 新型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PDF170KB下載次數:2238 發布日期:106-08-23 更新日期:110-11-26 發布單位:專利一組 瀏覽人次:8399 訂閱電子報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我國智財權發展與新知讓您完整掌握IP最新動態、國際趨勢 立即訂閱收合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意見信箱 雙語詞彙 主題網站 專利主題網 商標主題網 著作權主題網 營業秘密專區 積體電路專區 智慧財產權e網通 專利商品化教育宣導網 中小企業IP專區 國家發明創作獎 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 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專區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便民服務 智慧財產權懶人包 線上申請 檢索系統 電子報 便民服務計畫 資料服務資訊 COVID-19智財新訊 淨零排放智財資訊 最新消息 布告欄 法規公告 新聞稿 徵才快報 國際事務 國際動態 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議題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東南亞及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臺商在大陸地區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智慧財產權國際公約 認識我們 本局簡介 局長簡介 各地服務處 經濟部光碟聯合查核小組 聯絡我們 雙語辭彙 公開資訊 法規資訊 統計專區 研究報告 本局出版品 預決算與會計月報 採購契約 請願與訴願 行政指導文書 補助資訊 政府資料開放 其他公開文件 常見問題 相關連結 性別平等專區 服務園地 檢警調專區 新進人員專區 退休人員專區 影音專區 廉政專區 企業服務廉政平臺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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