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請文件不齊,接到補件通知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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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將視補件內容以公文通知,申請人接獲通知後,應於30日內補齊相關證件,若逾期仍未補件或逾期補件,不予許可。

二、利用書面送件方式申請者,須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insite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另開新視窗分享至Facebook] [另開新視窗分享至google+] [另開新視窗分享至line] [另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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