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銜:日本軍銜,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製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

中文名稱. 日本軍銜. 等級. 6等18級. 頒布年份. 1906年. 日本軍銜日本軍銜,明治維新以後,天皇根據兵庫縣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議,建立起中央直轄的軍隊,分為陸軍和海軍兩個軍種。

大元帥為最高統帥銜,授予天皇。

當時的日本憲法規定,天皇為陸海軍之統帥,全權定陸海軍之編製及常備兵額,並宣戰講和及宣告戒嚴。

中文名稱日本軍銜等級6等18級頒布年份1906年軍銜種類陸軍和海軍基本簡介日本軍銜,18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