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義務- MBA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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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一方對於知曉對方的商業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項不得對第三人泄露。

  《合同法》第43條對此作了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例如酒店員工在雇佣合同終止後,應當對酒店的商業秘密等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承包酒店工程人應當按照酒店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酒店許可,不得留存涉及商業秘密的技術資料。

保密義務在技術合同中的地位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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