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租-臺北市孔廟勤學廣場- 戶外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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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車:可搭乘2、9、41、215、246、288、紅33,至大龍峒保安宮站、酒泉重慶路口站、酒泉街站或庫倫街站下車。

租用狀況. 租借場地. 臺北市孔廟勤學廣場|戶外藝文活動 線上租借 承辦單位資訊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聯絡人:宋小姐電話:(02)2592-3934分機13電郵:[email protected]傳真:(02)2585-2730地址:103039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網址:https://tct.gov.taipei/Default.aspx 開放時間 (一) 每周一休園日及因維護保養作業或因颱風天候因素不對外開放,其他時間受理申請使用,如遇開放時間變更,則依本場地公告辦理。

(二) 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 收費及繳費方式 (一)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免繳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二) 勤學廣場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一時段新臺幣1,600元,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依「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各機關學校自營場地使用費減徵措施」,自110年10月8日起至12月31日止使用費減徵50%。

(三) 申請人使用場地未滿4小時仍以4小時計算。

但連續同一天使用上下午時段者,其間隔時間仍得使用,不另計費用。

(四) 保證金係按次計費,同一活動、同一單位申請連續使用者,保證金3,000元以一次計收。

(五) 申請人經本會許可使用場地後臨櫃繳納。

場地資訊 性質:公益活動/表演藝術演出/音樂表演/藝文表演/藝文活動容納人數:500坪數:200場地設備:屬戶外型場地,無雨遮、無座位、無提供電力 看地圖 租用及使用規範 (一) 申請場地使用應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向本會申請許可,應於使用日前45日至使用日14日前為之,若經許可使用並需於使用日前7日完成繳費程序。

前項申請經本會許可,申請人未於場地使用日7日前繳交保證金不得使用。

(二) 活動嚴禁任何商業行為,不得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及不可涉及政黨活動集會。

如經發現立即終止場地使用,不得異議,亦不要求退還場地使用費用。

(三) 設備進駐時或進行場地布置時,不得阻擋園區通道,造成民眾交通妨害、損及場地與園區相關設施,若有場地或設備損壞,應即修復,並負賠償責任。

使用完竣後須負責該區域之清潔打掃,自行處理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並將場地回復原狀。

(四) 戶外場地不提供電力外加、接駁或借用,申請人若有需求,須自行準備發電機及照明設備。

(五) 申請人如無法如期使用場地時,應於申請使用日前14日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告知本會,另若無徵得本會書面同意,不得將場地用作與申請書所載不符用途情事。

如有擅自變更用途或無故不如期辦理活動且未通知本會之情事,除沒收保證金外,申請人三年內不得申請在本會辦理活動。

(六) 活動時間請自行控制,超時經催告而仍繼續使用,管理單位得強制清場,以免影響下場次申請人或其他園區遊客權益。

(七) 本會如因業務需要,有優先使用場地之權利,申請核准單位,得經協調後另擇期使用。

(八) 本場地若於同一時段有多數申請人同時申請使用,其優先順序如下: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舉辦活動者。

2.經本會核准同意之團體。

3.個人。

(九) 本會保留拒絕申請之權利。

附件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戶外場地使用申請作業流程圖.pdf 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範例).pdf 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範例).odt 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空白).pdf 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空白).odt 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收費基準(含附表).pdf 交通資訊 交通指南 (一)自行開車:中山高速公路下重慶北路交流道(往臺北市區方向),循重慶北路三段南行,左轉哈密街,再右轉大龍街即可抵達。

(二)捷運:搭乘捷運淡水線至圓山站,由2號出口沿庫倫街步行約400公尺,右轉大龍街即可到達。

(三)公車:可搭乘2、9、41、215、246、288、紅33,至大龍峒保安宮站、酒泉重慶路口站、酒泉街站或庫倫街站下車。

租用狀況 臨櫃租借說明 為避免耽誤您的寶貴時間,建請先電話聯繫承辦人(02)2592-3934分機13宋小姐,待確認您的活動企劃無虞且有適切時間再行送件。

線上租借說明 為避免耽誤您的寶貴時間,建請先電話聯繫承辦人(02)2592-3934分機13宋小姐,待確認您的活動企劃無虞且有適切時間再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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